朝阳市一高中“宏志班”招生工作。根据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办的安排,朝阳市一高中继续举办“宏志班”,招收50名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完成高中学业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申报“宏志班”的考生,初中升学统一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数线20分。“宏志班”的学生享受每人每年由中央文明委补助3000元学费的待遇。
凌源市、朝阳县、建平县的初中毕业生在本县(市)报名并参加初中升学统一考试,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上报市教育局,每个县(市)限报8人。局直初中和龙城区、双塔区、燕都新城所属初中每校根据条件可推荐1-3人,无达到条件的不予推荐。市教育局和市精神文明办在各地各校推荐人选中统一录取50人。市区各初中务于6月15日前将本校所推荐考生的“宏志班”考生推荐表(一式2份)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凌源市、朝阳县、建平县务于8月15日前将本地推荐学生名单及其升学考试成绩、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信息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所有推荐上报的“宏志班”人选必须在其就读学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