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示范普通高中 计划生指标80%定向分配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将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计划生指标的8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含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
今年参加定向指标分配的省级示范高中为池州一中、池州八中、池州六中、东至二中、东至三中、青阳中学、石台中学。定向分配的招生指标分别为这六所中学公费计划生指标的80%。各县区根据各学校公费计划生招生数,确定各省示范高中定向生总数,综合考虑各初中毕业生数、办学水平及规范办学行为等因素,奖优罚劣,合理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池州市一中按875名公费计划生的80%计700名,其中697名定向生由贵池区教育局分配至相关初中,3名定向分配至九华山。
定向指标招生对象必须符合相对应条件。原则上必须是3年学籍皆在定向初中学校,且必须一直在该定向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因父母正常工作调动、复退军人安置、外地引进高级人才、在池州市投资的外来创业人员(以市委、市政府颁发绿卡为准)其子女随父母由外地转来池州市各县区就读的,必须是学籍与实际就读在该定向学校至少2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享受定向生待遇应同时满足:父母双方或一方须在池州市以外务工,子女须随外出父母或一方在外市就读;学生户籍一直在现返乡就读学校所在地;学生从外市转回原籍,须在户籍所在地学校至少就读一年,即至少初三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并参加当地中考。
定向生录取统一纳入各省示范高中公费计划生首批录取。录取按分配到各相关初中的定向指标,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定向生中考总分必须达到各县区市示范高中公费计划生录取最低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