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二中美术特长生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一、考试时间和内容:2014年5月25日
上午:素描8:00----11:00
下午:色彩:13:30---16:30
二、考试分值:素描静物50分,色彩50分,满分100分
三、考试用具和考试要求:
1、素描纸、水彩纸、国画用纸由考点统一提供。
2、画板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试卷上不允许喷洒定画液等液体。
4、美术类专业考试的内容由学校确定。
5、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试,开考半小时后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考生半小时内不得离开考场。
6、考生要服从考试学校的统一安排,考试解释权属于市普高艺体特长生专业课考试领导组。
四、考场设置:
考试地点:天长二中。 根据报考人数设置考场数,每个考场30人
五、评分细则:
素描试卷评分标准:
1、构图合理美观占20分。
2、空间感表现明确,画面统一占10分。
3、塑造深入,画面主题突出占10分。
4、有一定的艺术表现效果占10分。
色彩试卷评分标准:
1、构图完整妥帖;10分。
2、形体塑造准确概括;15分。
3、画面色调明确;10分。
4、主次、前后空间关系正确,10分。
5、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效果,5分。
六、加分办法
1、参加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竞赛活动中获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
2、参加地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竞赛活动中获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
3、参加县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竞赛活动中获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3分。
所有加分以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多次获奖的只计算最高加分的一次,不重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