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实验初级中学2014年指标生、直升生推荐方案
按照青岛市教育局青教通字【2014】()号文件《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和青教通字【】()号文件《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4年青岛一中等4所学校录取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直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能将一批学业水平、综合素质优秀的毕业生输送到高中学校,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此推荐方案。
一、推选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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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 |
2中 |
9中 |
58中 |
15中 |
17中 |
19中 |
39中 |
合计 |
指标生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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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直升推荐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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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选要求:
指标生第一志愿须填报与其指标生资格相对应的普通高中学校。获得直升生资格的学生应参加相应普通高中学校的直升测试。未被直升录取的学生,第一志愿须报考同一普通高中学校,享受指标生待遇。
三、推选条件:
1.在我校初中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进行正常转学的学生需连续在本校就读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学生中推荐。
2.青岛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基础性发展目标以及学科发展性目标均为A级。
3.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直升生不低于2A1C,指标生不低于2B1C。
4.依据初中阶段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综合加分)对报名学生进行排名,确定推选名额。
(1)学业成绩:将初中阶段主要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进行折算,为最后的学业成绩(地理、生物、历史、信息技术平日成绩不计入总分)。
学段 |
初一上
期末 |
初一下
期末 |
初二上
期末 |
初二下
期末 |
初三上期中 |
初三上
期末 |
初三下
期初 |
比例(%) |
5 |
5 |
10 |
10 |
20 |
30 |
20 |
(2)综合加分:
综合表现:
A类:初中阶段获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荣誉的加10分;曾获校级优秀干部或三好学生荣誉的最高加4分。(此项不累积加分,满分10分)
B类:曾担任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的学校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含副部长)职务或少先队大队委员加2分;曾担任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的班长或团支书(含副职)职务加2分。(此项不累积加分,满分2分)
综合素质加分:
C类: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能力比赛。个人获国家级一等奖或省级特等奖加5分,获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加4分,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加3分、省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加2分、市级三等奖加1分;团体比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或省特等奖的加3分,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加2分,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加1分,省三等奖或市二等奖加0.5分。
附相关比赛类别:学科能力比赛、创新实验大赛、头脑奥林匹克竞赛、信息技术类竞赛、动手实验操作比赛、科技发明等。(同类别比赛只取最高奖项计算,此项满分15分)
青岛市各学科研究性论文比赛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2分。(此项不累计加分,满分1分)
D类: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大型艺术、体育类等比赛中获奖或在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加2分或1分。(此项满分2分)
四、推选程序:
1.凡符合以上推荐条件的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同时出具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文件证明作为加分依据,如有虚假材料则取消其推选资格。
2.学校根据上报名单结合推选条件进行资格审定,按综合测评成绩确定拟推选名单。
3.校内公示拟推选名单三天。
4.正式确定推选名单并报送市教育局。
五、学校成立毕业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方案的组织实施进行解释与监督。
组长:马林 副组长:张凤瑛、孙晓东、范磊、王永祥
成员:芮茵、亓振霞、张芸、辛园、安扬、许丹、家长代表
成绩测算小组:张芸、安扬、苑社士、冯宝庆
咨询电话:82868155 投诉电话: 82891570 82868155
青岛实验初级中学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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