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公布
“奥运宝宝”上学,2014年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人数再创新高
8月15日,沈阳市教育局公布了2014年和平、沈河、皇姑、大东及铁西等五城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大学区及学位划分具体方案(详见2版表格)。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小学一年级入学人数再创新高。继2013年迎来十年来入学高峰之后,今年再次刷新入学高峰。据事先普查情况显示,今年入学新生比去年还要增加5000人左右,这还未能涵盖全部在沈务工人员子弟。
据悉,入学人数增加,主要源于“奥运宝宝”上学啦!今年入学的孩子大部分出生于2008年,恰逢中国奥运年,“奥运宝宝”扎堆儿,当年出生人口明显增加。今年沈阳将继续控制大班额,推进数字校园建设,推动课程改革,进一步推动小班化教学。
学区及学位划分方面,今年皇姑区学区划分的变动比较大,黄河小学并入岐山一校,原有学区也划归岐山一校;新北小学并入童晖小学,原有学区也划入童晖小学……最近几年,皇姑区持续进行教育资源的重组,很多薄弱校并入名校,从而使名校招生计划进一步增加,惠及更多居民。
皇姑区:并校后,薄弱校学区全部划入名校
小学方面:
黄河小学并入岐山一校,原有学区也划归岐山一校。新北小学并入童晖小学,原有学区也划入童晖小学。
天山一校学区内新增加一个华凯社区,招生计划比去年增加20人。珠五实验一校学区内,原来的方溪湖村社区被调到新建的珠江五校北部校区,新增加一个中航社区。
两所小学改名,具体为:岐山一校实验校改名为岐山一校焕新校区,学区不变,招生计划比去年增加125人。三台子第五小学改名为航空实验小学,学区、招生计划数均不变。
今年,珠江五校北部校区首次招生,溪湖、方溪湖村社区划入该学区,计划招生200人。此外,省实验学校今年招生计划数比去年增加了20人。
初中方面:
43中学天山校区是新学校首次招生,中海西社区纳入该学区。虹桥中学学区内新增花园社区,计划招生人数比去年减少5人。97中学学区内新增加中航、溪湖、方溪湖村、四台子村。147中学学区内新增加城建北尚、东窑。
沈河区:招生人数与去年相比变化较大
沈河区学区划分一直比较平稳,今年小学学区与去年一致。但是招生人数与去年相比变化较大。例如,文艺二校招生495人,比去年减少115人;文艺一校招生140人,比去年减少85人;师校附小招生65人,比去年增加5人等。初中方面,也只是招生人数与去年相比变化较多。
对热点学校要求中,沈河区特别提到重要一点,从明年起,同时要求学区内每套住房小学3年内,初中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和平区:长白岛新增南京一校二分校、126长白校区
小学方面:
南京一校今年在长白岛招生的分校增加到两所,去年对应远洋分校的长白街道的格林生活坊社区,今年调整到了南京一校长白岛二分校,二分校对应社区包括,长白街道:格林社区、翡翠城社区、天河社区、新加坡城社区、金沙湾社区、长白苑社区;浑河站西街道:九洲社区。二分校今年招生225人。
和平一校长白岛分校今年继续招生,对应社区并无变化,但招生人数达到270人,增加70人。
青年大街小学今年并入望湖路小学教育集团,成为望湖路小学青年大街分校,对应社区并无变化。另外,去年招生的马总小学今年不再招生,去年也仅招生35人。
初中方面:
126中学长白岛校区今年开始招生,招生计划360人,对应社区为安泰、滨河湾、远洋、九洲。南昌中学长白岛校区今年招生计划增加了150人,去年对应的安泰、滨河湾、远洋并入126中学长白岛校区。
大东区:136中学学区并入140中学
小学方面:
变化不大,仅望花小学对应社区变化比较大,2013年对应的五个社区中四个发生变化,今年对应的望花、汇泽、福居、蓝庭、新望五个社区中,与去年相同的只有望花社区。
初中方面:
136中学和140中学学区合并,都并入136中学。93中学与兴东中学对应社区合并,并入兴东中学。139中学对应社区略有变化,东榆、汇泽、福居、蓝庭、新望替代了去年的榆林街、望花一、望花二、望花三、望花社区。
铁西区:勋望小学景星校区学区调整较大
勋望小学景星校区的学区调整较大。据悉,勋望小学景星校区在此前的学区普查时发现,去年学区范围内的社区中,今年上学的孩子已远远超过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因此,今年对该校学区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为:去年勋望北校区对应学区中的:霁虹街道:爱工北、兴工北、云峰北、青年居易,今年都予以保留。另外,今年新增笃工街道:北四路;贵和街道:贵和(贵和街以西,建设大路以北)。去年的兴工街道:爱工(建设大路以北)、两洞桥(建设大路以北)划入太阳小学。
另外,启工三校学区略有调整,去年七路街道的开发社区,今年标注了九路以南。开发社区九路以北划入启工二校。贵和小学对应学区,由去年的贵和,调整为今年的贵和(贵和街以东,建设大路以南)。
对于热点学校招生要求中,铁西区也提出:学区内每套住房小学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