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山市华侨中学初中部羽毛球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专业:羽毛球
二、招生对象:
须有近三年内在市教育系统或体育系统举办的羽毛球比赛中获市前5名以上奖项;或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教育系统或体育系统举办的羽毛球比赛中获前8名以上者。报考羽毛球专业学生不得有不适宜体育运动的疾病(如心脏、脑血管疾病、大三阳等),或患有与该运动项目有关的严重旧伤。如有瞒报者,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三、测试方法:
测试学生抽签分组淘汰制,决出前6名。每场比赛11分一局制。
要求:技、战术应用正确熟练、步法到位,回动与起动快速有力,动作协调,视野开阔。
四、录取原则及要求:
1、根据比赛成绩、专项技术、发展潜力、比赛需要、年龄、学生素质发展综合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2、思想品德各方面表现优秀;
3、经选拔录取的特长生,必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确保在校期间必须参加竞赛和训练活动,履行特长生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