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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在南京上学?

来源:南京日报 2016-4-15 9:01:36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在南京上学?

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市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市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向我市暂住地区教育局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4)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还需提供相关学籍材料。

各区教育局将在南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统筹安排随迁子女进入公办中小学就读。随迁子女继续在我市参加小升初报名入学,原则上由就读小学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入学登记时间和学位派定时间,以各区教育局公布为准。随迁子女到我市民办学校就读,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报名入学和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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