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要求,严格依法规范我县初中入学、办学行为,依法保障我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公平。现就我县2016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入学原则
2016年,我县小升初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以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1〕4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4〕5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16〕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小学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从2014年起,新入学初中择校生毕业时不享受省二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
我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工作,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5〕7号)以及郫县教育局、郫县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2016年郫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郫教发〔2016〕2号)执行。已在我县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居住地未变更的,随就读小学服务范围内学生升学;居住地变更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未在郫县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居住地镇政府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民办学校不得以考试或委托其他机构考试或变相考试形式进行选拔招生。各民办学校应于4月22日将初中新生入学的工作方案报县教育局进行审查备案。经审核备案后对外发布的信息或材料须与备案内容一致。若有变动,须重新履行备案手续。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学校的办学基本情况、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包括流程、内容、方式和具体时间)、录取规则、录取时间、咨询及报名方式和收费项目及标准等。
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文件规定,特殊人才子女入学,应在学生所在片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
二、严格执行学位计划
各初中学校应根据县教育局下达的初中学位数,在认真调研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分布状况、人数等情况的基础上,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保证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不得任意减少初中学位。
民办学校实行招生计划备案审查制,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办学规模、师资情况,向县教育局提出招生计划申请,经职成教科、教育科核准通过后,向社会公布。一旦公布,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随意增减学位。
三、毕业信息采集
小升初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4月11日至22日登录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网址:xsc.cdzk.net),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在我县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镇(或街道办)的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就读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就读小学按学生实际户籍所在镇(或街道办)进行材料的汇总和统一转交,由县教育局审查后,按户籍所在地的小升初政策入学。
在成都市以外就读,2016年要回我县就读初中的郫县户籍小学毕业生,应于4月11日至22日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学籍证明材料上原则上应有准确的国网学籍号)到县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
户籍不在郫县、在郫县以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若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在郫县就读初中的,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县教育局指定的入学学校负责。
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方便管理,将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报名流水号共8位,前5位为郫县小学代码(例如:郫筒一小宋公桥校区代码为15063),第六、七、八位数为学生流水号(001-999)。
四、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办法
(一)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公布本校当年的招生方案、开展咨询时间不得早于4月15日。实行网上统一报名的民办学校,外地生源网上报名时间4月18日—4月25日,自主招生组织实施工作不得早于4月30日;本地生源网上报名时间5月16日—5月23日,自主招生组织实施工作不得早于5月29日。
(二)初一新生名册报批
各初中招生学校须于6月24日编制初一新生招生名册报县教育局审批,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认真填写。于6月27日送发入学通知书至各毕业小学。6月29日前各小学完成《初中入学通知书》的发放工作。
(三)回县生入学登记
正住户籍在郫县,在郫县以外就读、2016年要回县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1日至7月8日的工作日携带户口薄原件、小学毕业证明和学籍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教育科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县教育局将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初中入学。
(四)初中入学工作
今年初中入学工作按划片区域分步实施,确保每个学生对应一个初中学位。初中新生录取工作安排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至2016年7月8日进行。
五、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大力实施阳光招生
各中小学、民办学校要做好小升初的宣传工作,通过在校门外、校园网、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将学校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和入学结果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确保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2016 年成都市小升初有关工作将继续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在网上办理的有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服务工作,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对在我县小学就读、户籍不在我县的小学毕业生,由就读小学将政策向家长和学生作完整、准确的宣传、解释工作。各小学负责督促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严肃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各中小学、民办学校要妥善做好小升初工作,按照成教发〔2014〕5号和成教发〔2011〕4号文件要求,各初中学校将入学时间、范围、计划、程序和结果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社会公布,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各学校一律不准提前、违规招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统一进行。
同时,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28-87931817、028-87931589),并做好信访工作,确保2016年的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郫县初中学校划片入学范围
郫县教育局
2016年4月11日
附件:
2016年郫县初中学校划片入学范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