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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莞城小升初电脑派位工作方案

来源:东莞市教育局 2016-4-28 9:07:42

 
 
 
 
 东教基函〔2016〕7 号
 
关于印发 2016 年莞城小学毕业生 升初中电脑派位工作方案的通知
 
莞城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公室,各有关中小学:
现将《2016 年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电脑派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望及时报告我局基础教育科。
 
 
 东莞市教育局
 2016 年 4 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东莞市 教 育 局 —
 2 —
2016年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电脑派位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教育部《关
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
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6 年城
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深化招
生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我市教育事业
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结合莞城中小学布局的实
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
展规划纲要》的要求,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促进教育
公平,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完
善中小学招生制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
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派位对象
1.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外其他小学就读,需要回莞城升
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父母一方持有效《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莞城工
作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
 3 —
4.父母一方持属于广东省人才引进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居
住证》(有效期在 3 年或以上)并在莞城工作的非东莞市户籍小
学应届毕业生;
5.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并在莞城工
作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其中,学生本人户籍也挂靠在市人才交流
中心,属于本方案的招生对象;学生本人户籍不是挂靠在市人
才交流中心,但已迁入东莞市非莞城户籍的,不属于本方案的
招生对象);
6.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台湾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7.属莞城安排解决的华侨华人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派位办法
采取“电脑派位”的办法,将符合派位对象要求的小学应届
毕业生分派到东莞中学初中部和东莞市可园中学就读。
四、报名方法
 1.凡符合派位对象第 1 项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在读学校
负责组织报名工作;
 2.凡符合派位对象第 2、3、4、5、6、7 项情况之一的小
学应届毕业生,请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领取或自行登录东莞
教育网 http://www.dgjy.net“基础教育”栏目中“莞城小学升初
中”子栏目下载《2016年莞城街道小学毕业生升初中登记表》,
认真如实填写。填写后,请于 2016 年 5 月 10 日—5 月 13 日带
齐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 1)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
 4 —
室办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时间:上午 9:00—11:30,下
午 2:30—5:00,地址:南城三元路 8 号报业大厦 5 楼,咨询电
话:23126112)。
五、工作安排
1.派位办法:将东莞中学初中部和东莞市可园中学的初一
招生名额,按符合派位条件的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小学,
再通过“电脑派位”的办法把毕业生分派到东莞中学初中部和东
莞市可园中学就读。
2.“电脑派位”时间:2016年 7 月1 日上午 9:00
 “电脑派位”地点:东莞市可园中学
3.“电脑派位”具体操作:以小学为单位,通过电脑用随机
的方法给每个待派位的小学毕业生产生一个“派位号”,并以此
号码作为派位依据,然后通过摇珠机随机摇出“开始码”。根据
“派位号”和“开始码”相结合的原则,按东莞中学初中部和东莞
市可园中学分配到该小学的招生名额数,依次排定这两所中学
录取的派位号码范围。整个派位过程由市教育局领导、莞城街
道办事处领导、市公证处公证人员、新闻记者、中小学校长代
表、家长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4.为有利于初中招生名额安排的准确和合理,莞城户口的
小学毕业生统计到2016年5月31日止,在此日期之后迁入莞城
户口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电脑派位”,只安排在有学位的初
中就读。 —
 5 —
六、关于非莞城户籍学生升学问题
1.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莞城户籍居民的非莞城户籍小学应届
毕业生(含学生是外市户籍、本市非莞城户籍或未上户籍),如
希望申请入读在莞城的市直属公办初中的,可于2016年5月17
日—5 月 19 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 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
不再受理。此类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参加“电脑派位”,待莞城户
籍学生注册后根据学位剩余情况优先安排(办理时间:上午 9:00
—11:30,下午 2:30—5:00,地址:南城三元路 8 号报业大厦 5
楼,咨询电话:23126112)。
2.在莞城街道小学就读的我市非莞城户籍小学毕业生,原
则上回户籍地升学,由市教育局出具介绍信,回户籍所在镇街
教育部门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如希望申请入读在莞城的市直属
公办初中的,可到现就读小学进行登记,由学校汇总后统一上
报市教育局(具体要求和所需材料由学校通知)。此类小学应届
毕业生不参加“电脑派位”,待“莞城户籍学生”和“父母双方
或一方是莞城户籍居民的非莞城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注册
后,根据学位剩余情况,分批统筹安排。
3.有意通过积分制形式申请入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
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
按照《2016 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
制入学积分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到当地新莞人服务管理中
心进行申请(具体受理日期另行通知)。请各家长登录东莞教育—
 6 —
http://www.dgjy.net“积分制入学”专栏,查阅相关信息和下载
表格。
七、保障措施
 1.加强宣传工作。初中招生工作是关系到能否全面贯彻
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摆脱“应试教育”影响、全面实施素质教
育的方向性问题,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教育部门、
学校的形象,因此,各校必须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地
向社会、学生和家长宣传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改革的目的意义,
以取得各方面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2.加强管理和监督。为了保证初中招生工作做到公平、公
正,防止不正之风发生,实行层级负责制。市教育局基础教育
科、莞城教育办和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按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办
事,加强对派位工作的检查监督。市教育局办公室和纪检监察
部门要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哪一级出了问题,就要追究
哪一级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作纪律处分。
3.加强领导。成立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领导小组,
由市教育局梁凤鸣局长任组长,市教育局何炳基副局长、莞城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余海花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教育局有
关科室和莞城教育办公室有关人员。领导小组着重研究和分析
招生工作问题,制定相关措施,加强对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
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罗桂森同志担
任,副主任由赵志军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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