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2016年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方案
为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鄂托克旗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入学方案。
一、新生入学条件
1.2016年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即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2016年七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有正规学籍的201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上述条件享受同城待遇。
二、学位类型设置
㈠乌兰镇、棋盘井镇区汉授小学学位
一类:适龄儿童与监护人都是鄂托克旗户籍,并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监护人有固定居住场所,有正规的住房产权手续,监护人和住房房产权属人相同,即房户一致。
二类:适龄儿童与监护人都是鄂托克旗户籍,并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但户口簿居住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即房户不一致,按照住房地址登记确认。
三类:适龄儿童与监护人非鄂托克旗户籍,并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监护人在入学片区有固定居所,有正规的住房产权手续,监护人和房产权属人相同。按住房地址登记。
四类:适龄儿童与监护人都是鄂托克旗户籍,在入学片区租房居住。按租房地址登记。
五类:适龄儿童与监护人非鄂托克旗户籍,在乌兰镇或棋盘井镇入学片区租房居住。按租房地址登记。
㈡其他小学学位
1.蒙古族实验小学招生范围:蒙古族幼儿园的蒙语授课适龄儿童和苏米图中心幼儿园的适龄儿童。
2.碱柜小学招生范围:碱柜中心幼儿园及周边的适龄儿童。
3.绿苑小学招生范围:赛乌素地区及周边的适龄儿童。
4.蒙西阳光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招收蒙西阳光幼儿园适龄儿童。
5.棋盘井第一小学蒙语授课招生范围:棋盘井地区幼儿园的蒙语授课适龄儿童。
㈢初中学位
1.蒙古族中学初中部招生范围:蒙古族实验小学和棋盘井第一小学毕业的蒙语授课学生。
2.棋盘井中学招生范围:棋盘井第一、第二、第三小学和绿苑小学的毕业生。
3.蒙西阳光学校招生范围:中学部招收本校小学部和碱柜小学及周边地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4.乌兰镇中学招生范围:鄂旗实验小学和桃力民小学的毕业生。
三、乌兰镇、棋盘井镇镇区汉授小学新生学位分配原则
1.根据适龄儿童居住地址、户籍情况,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2.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即从学位类型1-5依次分配。学校按招生计划学位分配完毕后(乌兰镇45人位/班,棋盘井50人位/班),其他学位的适龄儿童调配到周边相对就近的有学位的学校。
3.同一学位类型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残疾儿童少年及残疾人子女(残疾级别为二级及二级以上)、现役军人子女优先获得学位。
4.拟在乌兰镇住校的学生学位只分配到桃力民小学,棋盘井镇住校学生学位分配到棋盘井第一、第三小学。各幼儿园对这部分学生要单独登记信息。
四、新生入学报名登记工作安排
1.小学网报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5月20日,初中网报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5月27日。
2.监护人登录“鄂尔多斯教育在线”2016年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信息登记。信息提交后,打印出《入学信息登记表》并由监护人签字,拟升小学的将表交所在幼儿园,拟升初中的交所在小学。
3.5月11日-20日,拟在乌兰镇、棋盘井镇区就读汉授一年级适龄儿童需向所在幼儿园提供新生入学所需的登记材料(详见附件),幼儿园进行初审,并登记相关信息。未在鄂托克旗上过幼儿园的鄂旗籍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携带新生入学登记材料(见附件),拟在棋盘井地区就读的到棋盘井教办(办公地点在棋盘井二校)审核登记,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3015178495;拟在乌兰镇地区就读的到教体局204审核登记,联系人:闫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6212970;拟在其他小学就读的只携带《入学信息登记表》到相应学校教务处登记。
4.5月21日-31日,旗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拟在乌兰镇、棋盘井镇区就读的汉授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登记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审查,审查确认后,公示学生相关信息,公示时间5天。经公示,确认信息无误后,此信息将作为确定学位的重要依据。
5.7月1日-10日,依据《鄂托克旗2016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方案》、《2016年鄂托克旗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和学生信息确定学生的学位,乌兰镇、棋盘井镇区各汉授小学新生的分配名单在园内、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7月10日,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乌兰镇、棋盘井镇镇区汉授小学新生的通知书由教体局、棋盘井教办统一发放。其他小学和初中校自行发放相对应招生学校的通知书并收取《入学信息登记表》。
7.7月25日-7月29日,新生网络补报工作。本次补报仅限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登记的适龄儿童和应届小学毕业生,补报新生只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在我市其他旗区登记过的学生,不能参加补报。
五、新生入学报名登记工作要求
1.凡拟在鄂托克旗2016年就读一年级和七年级的适龄儿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必须参与此次网上信息登记。
2.本学年的信息采集全市采用同一报名软件系统,每生只允许注册登记一次,请家长慎重选择报名旗区。
3.网报登记工作由学生所在学校、幼儿园负责。各校(园)要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精干的老师指导学生家长正确、完整填写登记信息。学校、幼儿园要保留一份家长签字确认后的《入学信息登记表》,并做好登记。
六、报到入学要求
1.新生报到时间:2016年8月27日。
2.新生报到时需携带《入学信息登记表》,《新生入学通知书》以及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七、阳光分班
8月28日集中进行阳光分班,在学生、家长、社会媒体的监督下,阳光分班系统将自动对划片分配的学生进行随机分班,现场打印签字并公示分班结果。
八、特别说明
1.凡是在教体局有关部门复核幼升小材料过程中发现的假证件以及入户调查过程中与登记时所提供的材料不符的情况,一经查实,不得再次提供住址材料,只将其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2.凡在划片招生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有关工作人员。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附件:乌兰镇、棋盘井镇区汉授小学新生入学需提供的登记 材料
拟在乌兰镇、棋盘井镇区就读汉授小学新生
入学需提供的登记材料
一、所有新生生需提供的材料
1.家长签字确认后的《入学信息登记表》。
2.学生和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的户头、户主、学生的相应页码复印在一页A4纸上)。若学生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需要提供还需要提供父母的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二、监护人自有住房所需住房材料
1.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若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抵押证明原件复印件)
2.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房管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购房交费收据原件、复印件。
三、其他类住房材料
1.拆迁安置房,提供拆迁办出具的安置卡或房管局出具的购买经济适用房审批表、购房交款单据原件、复印件。
2.移民安置房提供城乡统筹办出具的安置卡或房管局出具的购买经济适用房审批表、购房交款单据原件、复印件。
3.现住房2015年9月至2016年4月期间水、电、暖、气、有线、网费、固话费其中一项缴费凭证原件、复印件。
四、租房户所需材料
1.房东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所租房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3.房租费收据原件复印件。
4.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5.现住房2015年9月至2016年4月期间水、电、暖、气、有线、网费、固话费其中一项任意一次缴费凭证原件、复印件。
五、材料装订顺序
1.户籍材料
2.住房材料
3.水电等缴费凭证
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上均应注明“此复印件仅用于2016级新生入学登记”、复印的时间并签字。复印件应与原件分开,先原件后复印件,分别按上述顺序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