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
现将《永定区2016年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
2016年5月18日
永定区2016年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适龄少年按时全部入学,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
(二)坚持以常住户籍所在地为划片依据原则;
(三)坚持以学生常住户籍地划片入学与填报志愿、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入学相结合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招生计划(60人/班)
注:国光学校录取的新生,属于永定街道和崇文街道常住户籍的安排到国光学校就读,非国光学校招生范围户籍(摇号录取)的暂时安排到原官黎坪中学就读,待市一中迁到新校区后,再迁回国光学校就读。
三、招生基本区域划分(按2015年行政区划调整前划分)
国光学校:崇文街道、永定街道
天门初级中学:官黎坪街道、南庄坪街道
市民中:大庸桥街道(含在永定城区小学就读的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
永定中学:西溪坪街道
四、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16年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城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登记
5月25日-30日,城区小学毕业生在原毕业小学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必须填写《永定区2016年城区小升初免试入学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本页)原件及其复印件。对学生提供的材料学校初审后于6月2日前报教育局复审。
(二)志愿填报
城区小学毕业生根据自己的意向可以选择城区两所初中学校填报志愿。
(三)未在城区小学就读具有城区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小学毕业后需回城区户籍所在招生区域内学校就读初中的,可提供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本页)原件及其复印件和学籍证明等材料,于5月30日前到区教育局报名登记。
(四)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的城区户籍小六毕业生于6月28日—30日到区教育局补报名。
(五)非城区户籍未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因父母进城务工或工作调动需在城区就读初中的提供:(1)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本页)原件及其复印件和学生学籍证明;(2)随家长工作调动的还要提供家长工作调动证明;(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要提供父母工作单位或当地居委会出示的务工证明和在城区的暂住证,于8月20日前到区教育局报名登记。
六、入学办法
城区初中学校招生依据学生填报的志愿,分别按以下方式安排入学。
(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的人数少于该校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安排入学。在剩余招生计划内按学生填报该校的第二志愿安排入学。其中填报第二志愿的学生属该校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的,且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安排入学。
(二)填报第一志愿学校的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具有该校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的学生数少于该校招生计划数,直接安排入学,其他学生则以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入学。
(三)没有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未填报第二志愿或未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统一安排到城区其它未招录满员的学校入学。
(四)属于市、区儿童福利院的小六毕业生统一安排到国光学校和市民中入学。在永定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优先安排到相关学校入学。
(五)6月24日在小学毕业学校公布城区初中第一批录取名单,7月2日在小学毕业学校公示补报名中具有招生学校区域内户籍的学生名单。
(六)7月8日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并公示电脑派位结果。录取名单将及时在区教育局信息网进行公示(网址:http://jy.zjjyd.gov.cn/)。
(七)具有城区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未在补报名时间内报名和非城区户籍未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因父母进城务工或工作调动需在城区就读初中的统筹安排到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入学。
(八)7月18日学生到原毕业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
(九)被录取的新生9月1日还未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新生未按时到校报名,录取学校出现学位空缺的,不再组织补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大招生宣传,维护招生秩序。各校要及时将招生方案、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加强与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对群众的来电来访,要有专人负责,做到热情、耐心、细致。
(二)严格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实现阳光招生。严禁超计划、超班额(60人/班)招生;严禁擅自接收学生入学。严禁举行分班考试或检测,严禁设置快慢班或重点班,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舆论监督。为确保今年城区初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区教育局成立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同时设立咨询、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咨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