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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淄博高新区小学初中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政策

来源:淄博高新区教育局 2016-6-11 19:05:09

外来务工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张店地区外户口到高新区务工人员的同住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学习的,需在高新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在高新区合法务工。  
2.报名所交材料: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截至2016年6月30日满一年的高新区居住证或高新区房产证明材料、外来务工人员在高新区单位上班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或高新区个体营业执照。高新区外小学完成五年级学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原就读小学的学籍证明。  
3.报名时间:小学 7月9日—7月10日  
初中 7月19日—7月21日  
    4.报名地点:金晶大道以西外来务工子女小学一年级到高新区第一小学集中报名;其他区域到居住地划片小学报名。高新区小学毕业升入初中一年级的外来务工子女和高新区外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子女到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报名。  
5.招生程序:经学校初审,汇总材料报至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审核合格者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8月15日前发放外来务工子女入学通知书,开学时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  
6.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后待遇:被确认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后,各项收费及待遇与本地学生完全相同。接受完义务教育段学习后,按当年的张店地区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确定是否在本地报考或回原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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