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17日发布的《海口市2013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海口市各镇农村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范围由各区教育局划定,要确保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同时要严格控制未满六周岁儿童入学,严格控制镇适龄儿童少年向市区学校无序流动。 据了解,今年海口农村、镇的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坚持政府通知入学制度,由镇政府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入学。登记报名时间为8月5日至10日。各镇要做好毕业生入学跟踪登记工作,各农村镇中小学应设立招生服务窗口,派专人值班,于8月29日至30日及时解决招生遗留问题。 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海口市教育局强调,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造册报招生办备案,并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招生学校负责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于9月15日前向有关部门报送新生花名册并建立电子学籍档案。(记者 刘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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