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167个班9152人 初中招127个班7366人
今起辖区街道办向适龄儿童开具入学通知书
6月23日,兴庆区教育局中小学招生计划出炉。今年秋季招生,兴庆区辖区内小学(含实验小学、二十一小、博文小学)预计招生167个班9152人;初中(含唐徕回民中学、北塔中学)预计招生127个班7366人。作为我市优质教育的引领区,兴庆区出台一系列政策,规范今秋中小学招生。
据了解,在兴庆区小学招生工作中,各街道办事处将从6月24日起,统一向辖区适龄儿童开具入学通知书。
各校按照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于7月4日至7日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招生。城市小学保证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全部入学;农村小学保证六周岁半以上的适龄儿童(2007年2月28日前出生)全部入学。各校招收新生班级数、学生数要以教育局计划为准,未经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扩班、缩班。同时,严格控制大班额和择校生比例,不得擅自转入学区外学生或超计划招生。
兴庆区教育局要求,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中,各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进行招生的行为;禁止学校为选拔学生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的行为。兴庆区教育局还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科学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公平分配优质教育资源。各小学招生期间,始终坚持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必须公布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等,并妥善解决自治区生态移民子女就学问题。同时,兴庆区教育局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解决为主”的原则,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证生态移民子女和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此外,兴庆区教育局要求,严禁学校及个人借招生违规收费。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特别是超计划招生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年终考核优秀奖励实行一票否决。
此外,兴庆区教育局还明确规定,城市小学和各种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一律不得举办学前班。农村小学必须在保证本学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方可招收学前一年幼儿进行学前教育,但是不允许把上学前班的经历作为入学的条件。(记者 张宜)
来源:银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