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子女等可享受政策性加分
烈士子女、农村独生女或农村“双女户”、在有关活动中获相应奖项的可享受20分到5分不等的加分。政策性照顾加分计入中考成绩总分,如果考生同时符合几种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政策性照顾加分项目及分值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10分,现役军人子女加10分;
3.初中阶段参加省运会、省民运会、省中学生运动会获前八名加10分;
4.在省、州教育部门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各单项运动会上获得前八名加5分;
5.初中阶段在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展示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加10分;
6.在省黄鹤美育节上获二等奖以上加10分;
7.初中阶段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科技创新成果类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6分;
8.初中阶段在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科技创新成果类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
9.初中阶段在省中小学电脑机器人大赛、省电脑制作作品评选和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获省一等奖加10分,获省二等奖加5分;
10.符合《恩施州农村独生女、“双女户”女孩中考加分政策性照顾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农村独生女、“双女户”女孩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