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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恩施中考和高中招生政策方案通知

来源:3773.中考网 2013-5-17 16:00:16

州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恩施州委州政府《关于贯彻国家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恩施州发〔2011〕10号)精神,积极探索实施多种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稳步推进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提高,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贯彻执行省教育厅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文件精神,以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统一分批次集中录取等“五统一”为基本要求,加强统筹,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考试和招生平稳、规范、公平。将2013年中考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学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文化课统一考试;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艺术(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科目考核。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学生的发展状况,对初中毕业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试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依据。九年级学生参加中考统一考试、考核科目均为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各个维度均在C等及以上的颁发初中毕业证书。文化课统考、体育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艺术(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考核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以等级制呈现。州招办汇总各项成绩,合成中考成绩数据库。

考试、评价项目一览表

项目

时限(分钟)

分值(分)

成绩呈现方式

语文

150

120

原始分

680

总分

740

数学

120

120

英语

120

120(其中听力25)

理化

120

120(合卷:物理70、化学50)

政史

120

100(合卷:思想品德50、历史50)

地生

100

100(合卷:地理50、生物50)

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

1000m跑(男)/800m跑(女)、一分钟跳绳

原始分

40

实验

操作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

原始分

20

艺术(或音乐、美术)

A(合格),B(不合格),分项评定

综合实践活动

地方课程

校本课程

综合

素质

评价

道德品质与综合素养

A(优秀)、B(良

好)、C(合格)、D(不合格),分项评定

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

合作与交流

运动与健康

审美与表现

    (一)文化课统一考试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及化学(简称“理化”,合卷)、思想品德及历史(简称“政史”,合卷)、地理及生物(简称“地生”,合卷)全州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各科均实行闭卷笔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文化课统一考试时间安排表

日期

六月二十日

六月二十一日

六月二十二日

上 午

9:00—11:30

语 文

9:00—11:00

数 学

9:00—11:00

英 语

下午

14:30—16:30

理 化

14:30—16:30

政 史

14:00—15:40

地生(八年级)

    试题命制严格遵守课程标准,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内容紧密联系社会生活、科技发展和学生生活经验,突出能力立意,注重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注重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做到题量适中、难易适度、区分度合理,不偏离课程标准和设置偏题怪题,科学合理制定评分标准,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理科试题加强实验内容的考查。强化安全保密措施,实行命题、审题人员入闱和命题、审题分离制度。各科考试大纲由州教育科学研究院制定并公布。

    州教育局制定考试实施规则,县市教育局组织具体实施。考点由县市教育局设置,报州教育局审核备案。考点必须符合安全、保密规定和考务工作的要求,原则上设在乡镇及以上政府所在地的初中学校,每乡镇设一个考点,因特殊原因需在乡镇增设考点的,须报州教育局批准。

    各县市要严格遵守《恩施州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实施规则》(另发),严谨、周密、规范组织实施考试,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要切实加强试卷(含答卷)在运输、保管、考试实施、回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与监控,防止损毁、遗失,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实行监考员县域内异地监考制度,坚持教育、防范、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对考试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各县市按照评卷教师基本条件和名额分配方案,选派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较高、身体健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中青年教师参加统一网上评卷工作。要认真组织实施中考适应性考试,增强考生对网上评卷模式下的试卷结构、答题方法和答题要求等方面的适应能力,检测与调试网上评卷系统,检测考生学科知识水平,加强考务培训,为中考命题、考试和网上评卷等工作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二)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项目为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1000米跑(男子)或800米跑(女子)、一分钟跳绳。州教育局制定考试标准和考试规则,县市教育局制定考试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5月30日前,州教育局体卫艺科将全州体育考试成绩数据库移交给州招办。

    (三)实验操作考试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州教育局制定考试标准和考试规程,命制试题和确定考试时间,县市教育局组织实施。5月30日前,州电教装备站将全州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数据库移交给州招办。

    各县市要建立和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文化课统一考试、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安全、平稳进行。要切实做好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的场地、器材、物品的准备,完善考试规则和实施程序,加强现场组织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考试过程规范、有序,考试成绩客观、公平。

    (四)有关科目考核

    艺术(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考核,由各县市教育局制定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监督指导。5月30日前,各县市招办将本县市考核科目成绩数据库报州招办。

    (五)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恩施州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对初中毕业学生在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维度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县市教育局制定评价方案,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监督指导。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等应在校内公示,评价结果应如实记载,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5月30日前,各县市招办将本县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数据库报州招办。

    (六)成绩发布

    7月5日,考生可登录“恩施招生考试网(http://www.esksw.cn/)”查询中考成绩,到报名点领取中考成绩通知单。为发挥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提出教学建议,州教育科学研究院研制中考成绩分析评价报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公布考生中考成绩和排名情况,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发布初中学校中考成绩排名情况。

    四、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省、州教育行政部门下达。州教育局对全州招生计划进行宏观管理,根据各县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统一下达各县市、学校招生计划。州教育局在“恩施招生考试网(http://www.esksw.cn/)”公布2013年恩施州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名单或招生计划。

    为了增加农村户籍学生共享优质高中教育的机会,提高农村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省教育厅安排省级示范高中专项指令性计划,实行“县校对口合作”模式,定向招收农村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就读(简称“飞翔计划”)。县市教育局与对口省级示范高中签订合作协议,制定招生实施方案,经州教育局初审、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县市教育局要认真做好生源组织和考生资格审查,与招生学校共同做好招生和跟踪服务工作。

    (二)志愿填报

    考生根据录取批次、招生计划和本人志向自主填报志愿。实行考前填报志愿,6月10日—6月16日,每日8:30—22:00,考生凭报名号和密码上网填报、修改或查询志愿。填报志愿网址为“恩施招生考试网(http://www.esksw.cn/)”,用户名为考生报名号,初始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考生首次登陆网上志愿系统时,必须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修改后的密码。考生填报或修改志愿后,可以再次登录网上志愿系统进行查询,若查询到的信息与填报或修改的信息一致,可以确认操作成功。每次填报、修改或查询等操作结束时都要安全退出网页,避免信息泄露和他人恶意篡改志愿、密码或其他信息。

    初中学校要将志愿填报时间、填报地点、填报方法、填报要求以及录取批次、录取规则、录取时间、录取结果查询办法等事项书面通知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县市招办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初中学校落实到位。考生及其父母(或监护人)应主动及时了解考试招生信息,充分理解招生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填报和修改志愿。因考生本人保管不慎泄露密码、请人代填志愿、错过填报志愿时间、违反志愿填报规程、了解招生信息有误等原因造成的志愿错填、漏填、无效等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各县市教育局、招办和初中学校要认真宣传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等,强化网上填报志愿的演练和技术指导,为考生上网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做到招生政策“须知尽知”,提高志愿填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禁止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代填代改志愿或掌握控制考生密码,禁止任何人限制或阻挠考生填报志愿,禁止任何人违背考生意愿强制或变相强制考生填报某校志愿,禁止学校封锁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

    州直高中阶段学校、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巴东一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简称“国际班”)招生计划、经省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我州招生的州外高中阶段学校,面向全州招生。其他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办学所在地县市考生(以考生报名号或“生源地代码”为准),不得跨区域招生。

    设中职学校志愿和普通高中志愿。中职学校志愿安排在提前批和第四批,普通高中志愿安排在第一至第三批。实行提前批中职学校志愿和普通高中志愿分流方式,填报提前批中职学校志愿的考生不能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未填报提前批中职学校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第一至第三批普通高中志愿和第四批中职学校志愿。集中录取工作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2013年10月30日前自行联系中职学校补录。

   普通高中各批次内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相对高分的考生,适当多填批次及学校志愿,可以增加录取机会。为便于计划管理和录取操作,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填报志愿和录取时,同一普通高中学校的不同计划类型,视为不同的招生单位进行志愿采集和录取。

    (三)录取原则

    1.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促进公平。

    2.不录取未报名的考生,不录取无志愿的考生,特殊计划不录取未经公示的考生。一经录取,不退录、不换录。

    3.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先将填报了某一批次志愿的所有考生按照中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然后根据排序先后将考生志愿投档到排位靠前且有计划余额(“未录满”)的招生单位。排序时,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按文化课统考总分、语文统考分、数学统考分从高到低排序。前一考生志愿投档结束后才能对下一考生的志愿进行投档。具体对某一考生投档时,按同一批次的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将档案投给第一个有计划余额(“未录满”)的招生单位,后续志愿不再检索,结束本批次投档;若依次检索完该生本批次所有志愿,均不符合投档条件,则该生本批次“掉档”落选,结束本批次投档。投档比例原则上指令性计划控制在计划与志愿1:1.02以内、择校生计划控制在计划与志愿1:1.05以内。

    4.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择优录取;择校生计划严格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规定,原则上根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由招生学校与考生双向选择后录取,巴东一中国际班按省下达的计划录取。中职学校根据考生志愿预录取,考生报到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中职学校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5.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录取名册签发由州教育局监印、统一编号、加盖录取学校章和州招办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是新生注册学籍的唯一依据。

    6.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低于此分数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中职学校,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学校。

    (四)统一集中录取

    各招生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因学校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不按学校招生章程录取、不按规定时间按时提交录取结果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学校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不遵守招生政策、弄虚作假、填报志愿不当、不按时向招生学校提交有关证明资料等原因造成未被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择校生、国际班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时,学校要及时征求考生或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意见,双向选择后确定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考生,学校要及时退档。

    提前批 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大力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鼓励考生积极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设两个提前批中职学校志愿。7月10日开始录取,先将第一志愿信息提供给学校,由学校组织录取,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再将其第二志愿信息提供给学校。州外中职学校可派人于7月10日到州招办领取或通过网络接收志愿信息。各中职学校要努力提高办学水平,规范招生行为,大力宣传国家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战略决策和优惠措施,积极完成招生录取任务。因中职招生录取工作的特殊性,填报提前批中职学校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后续普通高中各批次的录取。

    第一批 7月11日开始录取。恩施高中(指令性计划)、县市一中(指令性计划)、恩施高中(择校生计划)、清江外国语学校(民办)、来凤高级中学(民办)安排在第一批录取,设A、B、C、D四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 县市一中(择校生计划)、建始民族高中(民办)、建始金太阳高中(民办)、巴东神农溪高中(民办)、巴东一中国际班招生计划安排在第二批录取,设A、B、C三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 县市一般高中(指令性计划)、县市一般高中(择校生计划)安排在第三批录取,设A、B、C、D四个平行志愿。

    第四批 设两个中职学校志愿,志愿结构和录取办法同提前批。

    飞翔计划 飞翔计划设置A、B两个平行志愿。第一批录取结束后、第二批录取开始前,各县市招办根据批准的实施方案录取,录取信息报州招办审核备案。

    (五)新生入学信息上报和补录

    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按时组织新生入学报到,切实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核对和完善新生录取信息。8月20日前,州直各高中阶段学校和各县市招办要将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数据库、中职学校预录取数据库上报州招办,以便及时注册新生学籍和安排补录。集中录取结束后,中职学校可通过网络查询考生录取状态,征集未被录取考生志愿,于11月20日以前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到招办办理补录手续。

    五、政策性照顾

    烈士子女加20分;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10分,现役军人子女加10分;初中阶段参加省运会、省民运会、省中学生运动会获前八名加10分;在省、州教育部门举办的各单项运动会上获得前八名加5分;初中阶段在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展示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加10分;在省黄鹤美育节上获二等奖以上加10分;初中阶段在省、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科技创新成果类省、州一等奖加5分,获科技创新成果类省、州二等奖加3分;初中阶段在省中小学电脑机器人大赛、省电脑制作作品评选和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获省一等奖加10分,获省二等奖加5分;符合《恩施州农村独生女、“双女户”女孩中考加分政策性照顾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农村独生女、“双女户”女孩加5分。

    政策性照顾加分计入中考成绩总分。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中考报名时按规定程序向报名点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几种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不累计加分。申报程序及审核办法附后。

2013年5月8日

 恩施州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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