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加分政策调整的几点说明
今年哈市中招加分政策已经于7月4日在哈尔滨市教育行政网进行了公示,除保留和完善烈士(非军人)子女、军人子女、八少民族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加分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政策均已取消。
对公布实施的加分政策,已经在市内八区(不含双城区,下同)各初中学校对每名中考学生进行了宣传。拟加分考生名单自7月9日至7月15日在考生就读学校及学校所在区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各区中招办将申请加分的考生资格认定证明和其他佐证材料报市招考办进行集体交叉审核无误后,哈市招考办将于7月17日至7月23日对市内八区符合中考加分政策考生拟加分考生名单在教育行政网和媒体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内,对弄虚作假、骗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