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验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资助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11〕1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13〕1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证书管理
(一)省教育厅负责统一印制2016年《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2015年及以前印制的毕业证芯停止使用,结余证芯要做好销毁工作。各市州教育局负责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核发、验印及其他管理工作,审核毕业生的入学信息、学习过程、学习成绩以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核对毕业证书载明信息的准确性,对所验印的毕业证书负责;在省教育厅注册学籍的省直属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核发、验印工作由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负责。
(二)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学生毕业证书的打印、颁发工作,对毕业证书载明信息负责。毕业证书填写内容要统一规范,证书编号共16位,按年份(后2位数,如2016年为16)、学校代码(10位数,2015年教育事业统计代码),以及本校2016年颁发毕业证书的顺序号(4位数,如0001)编号,加盖学校印章和校长签章,经市州教育局验印后颁发给学生。毕业证书上的照片统一使用蓝色背景、2寸免冠照片。
二、毕业证书办理时间
2016年秋季毕业证书验印时间为6月至7月,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验印日程,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日程安排到省厅验印(见附件)。
三、毕业证书办理程序
(一)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名册信息必须由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生成并制作成册。
(二)办理毕业证验印时,学校须先将毕业生名册信息导入“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管理与查询系统”,并提交数据至上一级,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书验印审批表》,在省厅验印的学校必须使用该表,各市州可根据需要使用自己设计的表格或作其他要求;
2、《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名册》(一式二份)。名册应包括学生学号、姓名、性别、籍贯、身份证号、入学年月、专业、学制、学习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毕业年月、毕业证号、备注等;
3、《毕业生学习期间成绩汇总表》(各学校根据本校教学管理实际情况设计表格);
4、需验印的学生毕业证书,按照毕业证号顺序排列,并打印好内容,粘贴好照片,加盖学校印章和校长签章。
以上《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书验印审批表》、《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名册》、《毕业生学习期间成绩汇总表》等材料必须经校长签名、学校盖章及经办人签名并附联系方式。其中《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名册》须每一页都加盖学校公章,教育部门审核后也在每一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相关表格及名册的格式按2015年的要求制作。
(三)毕业证书验印后,市州学籍管理员要及时审核“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管理与查询系统”毕业数据,以便我厅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联系人:徐敏、万小玲;联系电话:027—87328190。
附件: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验印日程安排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