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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 1、综合高中、五年制高职及普通中专 (1)录取原则 分批次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录取条件 录取安徽合肥服装学校综合高中,考生总分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下100分。录取五年制高职及普通中专,考生的中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报考餐饮、卫生、师范等特殊专业的考生须按《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做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体检,具体可咨询相关招生学校。 (3)录取办法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按照招生志愿顺序和计划数,以招生学校为单位分批次择优录取。招生实行计算机投档录取。按志愿顺序进行投档,以考生中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第一志愿录满的学校,不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4)补录工作 市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计划数,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 2、职业中专、成人中专 凡报考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学生,可自行到相关学校报名,并由各招生学校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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