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2013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一、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考生
考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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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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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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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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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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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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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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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予烈士称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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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考生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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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 士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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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审核意见 |
此表填写内容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初中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为烈士子女(或兄弟姐妹)。
经办人:
县(市、区)民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同意加分。
经办人:
县(市、区)招考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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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考生使用此表, 4月30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公示。
2、此表一式两份,随原始证件复印件一起,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备查。
3、考生办理审核时须出具烈士证书、证明考生与烈士关系的证件原件。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市教育局文件。
团风县2013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二、少数民族考生
考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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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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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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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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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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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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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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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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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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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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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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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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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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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审核意见 |
此表填写内容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初中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父(母)子(女)关系属实,户籍资料上民族为少数民族。
经办人:
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父(母)子(女)民族为
少数民族。
经办人:
县(市、区)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同意加分。
经办人:
县(市、区)招考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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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少数民族考生使用此表,4月30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公示。
2、此表一式两份,随原始证件复印件一起,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备查。
3、考生办理手续时出具具有少数民族身份的父亲(或母亲)以及考生的家庭户口簿原件。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市教育局文件。
团风县2013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三、归侨考生
考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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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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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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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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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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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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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居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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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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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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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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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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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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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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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审核意见 |
此表填写内容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初中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为归侨。
经办人:
县(市、区)侨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为归侨。
经办人:
市侨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同意加分。
经办人:
县(市、区)招考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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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归侨考生使用此表,4月30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公示。
2、此表一式两份,随原始证件复印件一起,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备查。
3、考生办理手续时须出具归侨证原件。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 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市教育局文件。
团风县2013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四、华侨子女考生
考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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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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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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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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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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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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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信息 |
华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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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居国及定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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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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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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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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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考生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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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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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审核意见 |
此表填写内容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初中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以上华侨情况属实,该生为华侨子女。
经办人:
县(市、区)侨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为华侨子女。
经办人:
市侨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同意加分。
经办人:
县(市、区)招考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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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华侨子女使用此表,4月30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公示。
2、此表一式两份,随原始证件复印件一起,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备查。
3、 考生办理手续时需出具定居国外的证件、证明华侨与考生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考生的侨眷证等原件。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市教育局文件。
团风县2013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五、归侨子女考生
考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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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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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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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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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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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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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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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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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居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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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考生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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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回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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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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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审核意见 |
此表填写内容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初中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以上归侨情况属实,该生为归侨子女。
经办人:
县(市、区)侨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为归侨子女。
经办人:
市侨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同意加分。
经办人:
县(市、区)招考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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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归侨子女使用此表,4月30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公示。
2、此表一式两份,随原始证件复印件一起,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备查。
3、 考生办理手续时须出具考生归侨证、证明考生与归侨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原件。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 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市教育局文件。
团风县2013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六、台湾省籍考生
考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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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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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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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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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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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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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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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籍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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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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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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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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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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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审核意见 |
此表填写内容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初中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为台湾省籍考生。
经办人:
黄冈市台办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同意加分。
经办人:
县(市、区)招考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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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台湾省籍考生使用此表,4月30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公示。
2、此表一式两份,随原始证件复印件一起,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备查。
3、考生办理手续时须出具证明台湾省籍的证件原件,如户口簿。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市教育局文件。
团风县2013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七、市级以上体育竞赛、艺术比赛优胜考生
考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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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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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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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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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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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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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获奖内容 |
时间 |
竞赛名称 |
获奖项目 |
成绩 |
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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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审核意见 |
此表填写内容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初中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初中阶段参加体育竞赛(或艺术比赛)获奖情况属实。
经办人: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初中阶段参加体育竞赛(或艺术比赛)获奖情况属实。
经办人:
黄冈市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同意加分。
经办人:
县(市、区)招考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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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体育竞赛、艺术比赛优胜考生使用此表。考生加分材料经县(市、区)局体卫艺(基教)科、股审核、盖章后,交县(市、区)招考机构,统一于4月22日~4月26日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集中办理审核,不接受个人、学校审核申请。
2、此表一式两份,随原始证件复印件一起,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备查。
3、考生办理手续时须出具获奖证书原件和成绩册,团体项目还须出具运动会秩序册等。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市教育局文件。
团风县2013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八、农村独生女(双女户)考生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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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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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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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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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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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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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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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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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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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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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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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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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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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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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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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审核意见 |
此表填写内容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材料齐全,同意上报。
经办人:
初中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及其父母关系属实,户籍资料均符合申报条件。
经办人:
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
年 月 日 |
经审核,该生符合申报条件,同意上报。
经办人:
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年 月 日 |
经审核,该生符合申报条件,同意上报。
经办人:
县(市、区)计生局(盖章):
年 月 日 |
该生材料齐全,同意加分。
经办人: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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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申报程序:个人申请并填写此表,由所在村委会出具证明,经学校审核,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手续后,于4月15日前交户籍地计生办,4月22日前由计生办集中交县(市、区)计生局审核并公示一周,县(市、区)计生局于4月30日前交县(市、区)招考机构,逾期概不办理,责任自负。县(市、区)招考机构不对个人和学校。
2、此表一式两份,随原始证件复印件一起,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备查。
3、考生办理手续时须向户籍地计生办上交父母亲及本人的家庭户口簿、农村独生女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优待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4、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5、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市教育局文件。
团风县2013年中考加分优录投档项目审批表
九、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
考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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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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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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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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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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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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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评定(获奖)时间 |
评定(获奖)项目 |
级别(名次) |
①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残疾军人、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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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获得全国和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三等奖,以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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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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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综合素质评定获A等的数量较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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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生为本校毕业生,此表填写内容与中考报名信息一致。
经办人:
初中毕业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以上情况属实。
经办人:
有关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材料齐全,同意优录。
经办人: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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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使用此表,4月30日之前报送县(市、区)招考机构审核、公示。
2、项目①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其他优录项目由证件颁发、评定单位审核盖章。
3、此表一式两份,随原始证件复印件一起,一份装入考生档案袋,一份县(市、区)招考机构存档备查。
4、考生办理手续时须出具附获奖证书原件。
5、表上意见栏内除加盖公章外,经办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6、考生申报项目的具体政策详见市教育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