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黄山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市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确保全市中考、中招考试平稳、录取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中考组织领导
一、中考工作领导
全市中考中招工作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黄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中考工作组织
(一)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各区县的中考中招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市招生考试负全面领导责任,市教育局领导作为直接主管责任人,承担组织、协调和监管的责任,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明晰工作程序和步骤,从管理、人员和经费上予以保障,确保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中考以区县为单位设置考区,考区设考区委员会,由当地政府负责人任考区主任,教育行政部门及中考考试机构负责人任副主任,并有公安、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考区委员会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中考考点由各区县教育局进行组织。
(三)各区县教育局负责对中考考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中考工作人员要熟悉业务,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按照考试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见附件1),监考教师采取城区校际之间、农村乡镇之间互换的办法,每个考场监考教师应来自不同学校,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执监考场。
(四)加强中考的巡视、督察工作。中考巡视工作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进行,市级巡视组负责对各区县中考进行巡视,检查中考组织实施情况。各级中考巡视人员要严格按照《巡视(检查)员职责》(见附件2)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考风考纪。
(五)加大宣传力度。市、区县教育局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宣传工作的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向社会广泛宣传高中阶段教育尤其是中职教育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对初中毕业生进行升学指导,合理分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辟中职招生专栏,发布中职招生信息,开通咨询热线,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考生家长和社会介绍中职学校的培养目标、招生政策和招生专业以及毕业生就业和升学情况。
三、中考信息管理
(一)考生信息是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是分析招生情况、实施招生监督、总结招生工作的基本资料,也是维护考生利益和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
(二)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和充实计算机管理人员的配备。要加强对计算机使用管理及信息采集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科学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招生办负责统一做好中考中招的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确保信息采集的完整。
(三)中考报名全面实行信息化报名,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第二部分 考试
一、考试科目、时间
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学科为7个。具体考试科目与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
各科考试时间如下表: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6月14日上午 |
8:30—11:00 |
语文 |
6月14日下午 |
3:00—5:00 |
物理和化学 |
6月15日上午 |
8:30—10:30 |
数学 |
6月15日下午 |
3:00—5:00 |
思想品德和历史 |
6月16日上午 |
8:30—10:30 |
英语 |
|
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英语听力考试在英语科目考试开始时进行,听力考试磁带播放完毕,再进行笔试部分,有关要求在试题中另有说明。听力考试的要求及偶发事件的处理(见附件3)。
对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考生,须凭医院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并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证明材料交卷时一并交中考阅卷点。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英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2013年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
二、运卷和试卷保管
(一)保密工作要求
根据国家规定,中考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包括备用卷)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在试卷的印刷、交接、保管等过程中,必须有严格的手续和制度,确保保密和安全。
(二)试卷的运送
各区县招办于6月10日到田家炳实验中学领取试卷,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当场清点清楚。试卷须专车运送。车辆密封、车况良好,并有公安人员参加,三人以上押运。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押运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要做到人不离试卷,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除押运人员外,不得带任何无关人员乘车。
(三)试卷保管
中考试卷必须存放在市、区县教育局保密室。自试卷运抵考区起,保密室必须有包括公安人员在内的3人以上24小时值班。另有人员在试卷保密室周边巡视。保管期间逐日做好规范的书面记录。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值班人员不少于两人。试卷应分类、分科目存放在保险柜中,并贴上标签,注明试卷袋数、科目和考试时间。试卷启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拆封。考点领取试卷时间一般为每科开考前一小时以内。要严格履行分发、交接手续。领卷时,应由两人以上共同签字领取
备用卷必须在考点发生特殊情况(如试卷印制、装袋错误等)下,由考点主考请示考区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启用。考试结束后,备用卷要随同答卷运回试卷保密室,并经试卷保管人员办理验收手续。
三、考点的选择与设置
(一)考点的选定
考点应选择有围墙的易于封闭的全日制学校;考点所在地交通便利,能保证接送试卷车辆不受阻隔,便于人员疏散;考场的光线与通风换气条件好。
考点内要干净、整洁,无闲杂人员,考试期间考点内及考点周围要暂停基建施工。
考点大门前要悬挂醒目的“2013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黄山市XX考区XX考点”的大横幅,考点内要升国旗、插彩旗,张贴带有温馨提示和欢迎鼓励考生诚信考试和警戒舞弊的标语口号。
在考点入口醒目处,要放置考点宣传板。宣传板上张贴内容包括:(1)《考点示意图》;(2)《考试科目时间表》;(3)《监考员职责》(见附件4);(4)《考生守则》(见附件5);(5)《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见省考试院网站,直接下载)等有关内容。同时应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
考场周围五米处,要划出警戒线。
(二)考点机构的设置
每个考点配备主考一人、副主考两人,考点正副主考由考区主任聘任,主考、副主考要遵守《主考、副主考职责》(见附件6)。考点须成立“考务组”、“纪检组”、“保卫组”、“后勤组”、“医疗组”等,同时要设立“试卷验收装订室”、“领队休息室”、“广播室”、“茶水供应点”和“自行车停放处”等。
(三)监考人员的选聘
监考人员是考试管理工作的主要承担者。考点必须按照下列要求选调、配备监考教师:
1.监考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认真、业务熟悉,认真恪守《监考员职责》;
2.每个考场配备三名监考教师,同一考场的监考人员必须来自不同单位,其中女同志1—2名,考场外设若干流动监考员;
3.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中考的人员和教师不得监考;
(四)监考人员的培训
考点学校必须在考前召开监考人员、工作人员会议,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学习掌握各项规章制度、纪律和处罚办法;进行监考、发卷、收卷、装订试卷等业务培训;通报上年监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五)考场布置
每个考点设若干考场。每30人编排为一个考场。
要做到每个考生单人、单桌、单行。考桌一律背向考生,考桌前后要整齐,左右要平行,间距要保持在80厘米以上。考场内要保持清洁、卫生。考场内标语、墙报和黑板报等均应撤除或用白纸覆盖。考场标志必须张贴在紧靠考场正门外侧的墙壁上,要注明本考场的座位号。
四、考试程序
考试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操作规范化管理程序》(见附件7)和《考试偶发事件处理意见》(见附件8)进行。
(一)开考前
考点主考或副主考应召开本考点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巡视检查员组织监考人员随机抽签决定所监考场。各类人员都要佩戴工作证。
开考前二十分钟,各考场监考人员二人共同到考点保密室领取当堂考试试题、草稿纸、考场座次表(或考场签到表)等。领取试题时,经核对无误签收后直接进入考场。考点主考或副主考发出考试预备信号,监考人员和巡视检查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考生将《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的座位号旁。第一场考试,监考人员宣读《考生守则》和其它考试注意事项,其余各科只宣布该场考试的注意事项。开考前十分钟,当众将密封的试题袋拆封。试卷分发完毕后,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本场考试试卷有几张、共多少页,请考生清点;然后,指导考生在试卷密封线内规定的地方准确、工整地填上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
(二)考试
主监考在前台监视,另两位监考员再次逐个认真核对考生试卷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是否正确,考生本人与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发出开考信号后,考生一律使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答卷,铅笔除作图需要以外,用作答题部分一律以“0”分处理。
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英语科目听力考试要求见附件3),主监考将本考场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等情况如实填入试卷封面考场记录栏目里,并在缺考考生试卷上填写“准考号”和“座位号”,在总分栏内填写“缺考”。考生在开考六十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出考场。
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如试题有印刷问题,接统一更正通知后,可写在黑板上。提醒考生注意,考生不得用红笔或者铅笔在试卷上答题。考场需要使用备用卷的,必须按规定手续办理。
监考人员发现违纪问题应及时制止。对已形成违纪事实的,监考人员要认真在试卷封面考场记录栏内记录清楚,并按教育部新《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考试期间除本考场监考人员、考点正副主考和巡视检查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终了前十五分钟,主监考应提醒考生掌握时间。要严格执行考试时间,不得让考生提前答卷,也不能延长考试时间。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主监考宣布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后继续监视,监考员检查考生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是否正确,试卷是否完整,然后依次将试卷(含缺考试卷)按座位号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收集整理好一同将试卷送验收装订处。
(三)装订试卷
试卷装订前要由验收人进行以下几点检查:试卷份数、张数有无短缺(包括缺考试卷);试卷是否按座位号从小号到大号顺序排列,页码有无颠倒;试卷有无折皱;密封线外有无露出姓名、考号。经检查无误,装订后将密封条贴在试卷密封线上,不准做任何标记。密封后再由验收人进行检查。
(四)交接试卷
各科全部考完后,各要立即将各考点送交的试卷分科整理、清点(标明科目、袋数、考场号)、填写《试卷交接清单》等,派专车、专人送交阅卷点。
交接试卷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试卷和试卷封面上不得作任何标记。如发现试卷袋破损或密封不严等情况,要当场处理,并作好记录。如发现有舞弊等可疑现象,应立即追查,并及时报市中考领导小组。
五、建立值班和报告制度
试卷运抵各考区,即开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安排、值班电话等应及时报告上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至试卷运抵阅卷点,完成交接手续后方可结束值班。同时,要实行一日一报,有事随时报的报告制度。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如试卷失密、泄密,大规模考场舞弊等)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市招生办(电话:分别为2519804,2512968,)。
六、加强考试诚信教育
各区县教育局要认真抓好考风考纪建设,加强对考生诚信考试的宣传力度,使每个考生在考前了解考试规则,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中考的公平、公正。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行为的处罚按照教育部新修改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
第三部分 阅卷
阅卷工作由市教科所负责全市统一组织阅卷,具体办法由市教科所另行制定。
第四部分 录取
一、普通高中录取
(一)全市公办高中实行划片招生。除屯溪一中、歙县中学有部分跨区县招生计划(见市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表)外,歙县二中、黄山外国语学校、田家炳实验中学宏志班、黟县中学美术特色班、徽州一中传媒班、北岸中学体艺班面向全市有统招特色班(生)计划。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论是统招生还是择校生均面向本区县招生。民办高中学校仍实行按计划面向全市招收择校生。
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和招生秩序。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考生志愿一旦填报,一律不得更改。学校不得有包办代替填报志愿或有不正当手段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凡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的考生,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审批入籍,不发放高中毕业证书。所造成不良后果的,均由招生学校和考生个人承担。今年增设提前批次,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二)省示范高中招生录取办法。我市六所省示范高中招生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指标,市招办会同区县招办划定录取分数线;统招、择校均按1:1划定;总分按805分计算(含文化课考试满分750分、体育考试满分40分、理化实验操作满分15分);报考省示范高中学校统招的,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标准为“良好”以上;报考省示范高中择校生综合素质录取标准为“合格”以上。省示范高中录取按照(黄教基[2013]46号)文件有关要求,将统招名额的70%分配到各公、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统一管理、分校录取,即每所初中有不同的录取分数线。在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录取时,先录取30%的统招生。而后,分初中学校录取70%的“统招生”,如其中总分低于30%统招生分数线30分的,则收回指标,再从高分到低分将统招计划录满为止。
(三)普通高中录取办法。公办普通高中的统招生以及择校生的综合素质录取标准均为“合格”以上;高中学校招生依据招生指标,按照志愿由招办分校划定录取分数线。对于没有完成择校计划的学校,允许补录因志愿原因落榜的考生。民办高中招生不得突破计划招生,录取标准由学校自行制定。全市制定统一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任何公、民办学校不得突破市控分数线录取考生。
以上(二)(三)项录取办法,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含政策加分)。分数线相同的考生,参照综合素质总评结果等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单科成绩依次划定。
(四)中考政策性加分。标准如下:(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凡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2)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五)普通高中特长班、特长生招生办法:黟县中学美术班、徽州一中传媒班、歙县北岸中学体育、美术专业招生、黄山学校高中“黄山市艺体新苗培养”特长班、徽州中学2013年高中音乐特长生跟据教育局公布的《招生简章》招生,按普通高中市控线下50分为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再招收分数线下考生。田家炳实验中学宏志班必须在严格执行“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条件下招生,招生名单和考生申请表须报市教育局监察室和市招办审核批准后放在首批录取。以上特长班(生)均在提前批录取。
体育特长生招生标准:
1、报考省示范高中综合分135分以上:综合分=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中考文化课成绩/10(最低线: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分以上;报考屯溪一中的中考文化课成绩500分以上,报考歙县二中的文化课成绩在当地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
2、报考普通高中特长生:在初中阶段内,各田径项目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或者在省级以上田径运动会上单项获前六名、团体获得前三名的选手;品行端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达到当地最低高中录取分数线,不参加体育专项考试直接录取。
各类特长班(生)《招生章程》见黄山市教育局网发布的“关于公布普通高中招生几个附件函”。
3、在省级田径运动会上单项获前八名、在市级田径运动会上单项获前三名的选手,录取时综合分加5分。
体育特长生专项考试在黄山市教育局领导和监督下,市体育局指导下,由招生学校组织。其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公布后,由招生学校向社会和广大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进行宣传。
(六)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在初中阶段读四年以上的应、历届毕业生填报省示范高中计划内统招的,录取分数将提高30分录取。
(七)关于填报志愿。在填报志愿方面,公民办学校统一要求,尊重考生及家长的意愿。考生志愿一旦确认后,任何人包括学生家长均不得更改志愿。考生如有意向到高中学校就读必须填报志愿,对于不填报志愿或不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报考普通高中资格,任何高中学校不得擅自录取这些考生。
二、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一)五年制高职录取由省统一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市招办根据省下达的职业类招生计划向全市公布(见黄山教育网)。录取原则将依据考生达线分数和志愿,再结合招生计划1:1投档录取。对调剂到我市的高职计划,仍然采取上述原则录取。
(二)三年制中专录取原则上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省内的三年制中专招生计划录取,市招办将进行宏观指导,适时根据招生情况进行调剂生源,适当延长补录取时间。
(三)为提高我市高中阶段综合升学率,只填报高中志愿而未被高中录取的考生,市招办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职业学校,招办可再一次进行宣传发动,鼓励考生积极填报征集志愿。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招办及时将录取信息反馈给各区县招生办。
(四)凡已被职业学校录取注册的考生,不得再录取到普通高中。
(五)凡外省申请调剂到我市录取的招生计划,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进行录取。
三、录取批次
录取控制线仍然采取分片统一划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总分(含政策加分)和志愿向社会公布录取分数线。今年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增设提前批次(即:屯溪一中国际班和体育特长生、歙县二中体育特长生、田家炳实验中学宏志班、黟县中学美术特色班、徽州一中传媒班、北岸中学体艺班)。第一批次:7月31日-8月2日省示范高中录取;第二批次:8月5日-7日五年制高职录取;第三批次8月12-14日全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第四批次:8月16-17日三年制省统招中专录取(不集中录取);第五批次:8月20 日-8月23日:职业中专录取(不集中录取)。
(三)录取期间,设技术管理投档组、审核审批组、后勤保卫组,市教育局监察室、基教科全过程参与。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
本实施细则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考试工作人员回避制度
2、巡视(检查)员职责
3.英语听力考试考务管理、操作规程及偶发事件的处理
4.监考员职责
5.考生守则
6、主考、副主考职责
7、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操作规范化管理程序
8.考试偶发事件处理意见
9-17各类招生学校《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