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长兴县2016年高中段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乡镇(街道、园区)中小学、中心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现将《长兴县2016年高中段招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长兴县2016年高中段招生实施办法
长兴县教育局
2016年3月29日
附件:
长兴县2016年高中段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本县户籍初中毕业生;
2.自愿参加我县中考,且符合《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做好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高中段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规定的非本县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2A2P及以上,报考其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4P及以上。
2.普通高中、职业类高中、中专、技校的在校生、退学生和毕业生或学历不清的不准报考。
3.非本县户籍就读于本县初中的应届毕业生在我县报考高中段学校,参照《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做好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高中段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13〕67号)的规定,略作调整。
4.本县户籍就读外县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须将学籍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方能报考;本县户籍就读外县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考。
二、报名
(一)报名地点
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在毕业中学报名。本县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
(二)报名时间
1.考生向学校报名时间为5月4日至6日。
2.各学校向县招生考试中心集体报名时间为5月12日至13日。
(三)报名工作
学校在向县招生考试中心报名前,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审查考生报考资料
(1)户籍、学籍等。将考生与电子学籍中的信息一一核对。由外地转入的本县户籍考生重新审核综合素质测评等第;本县户籍的往届生须提供户口本、义务教育证书、电子学籍证明。
(2)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定向招生的考生资格审查、综合素质等第审核、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面试是否合格、艺术类是否通过术科考试等)。
(3)高中段招生学业考试报名序号与体育考试报名序号是否一致。
(4)非本县户籍考生要审核:
电子学籍是否是在2013年9月底前在我县初中学校注册(以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注册为准),且具有完整的我县初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
父(母)在我县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持有本县《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居住二年及以上;
父(母)在我县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有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有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
父(母)近三年内在我县至少缴纳二年的社会保险。
2.造好《报名册》,填好《考生志愿卡》
高中段招生学业考试报名序号必须与体育考试报名序号一致,同时与《长兴县2016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志愿卡》一致,报名册和考生志愿卡有关栏目填写必须一致。准考证号由县招生考试中心随机编排。
3.准备好考生有关档案
包括:义务教育卡、学籍卡、健康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初中毕业生登记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入团志愿书及一寸证件照3张。
(四)报名材料
学校向县招生考试中心集体报名时须带:
1.《报名册》、《考生志愿卡》。
2.学生电子学籍名册及情况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本县户籍在外市、县就读回本县参加考试的往届生,须交验户口本、义务教育证书、电子学籍证明。
4.考试费和报名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5.县招生考试中心接受报名后,如发现有假的户籍、学历证明或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三、招生计划及填报志愿
(一)招生计划
1.长兴县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人数 |
招生
范围 |
公费计划生收费标准(元/期) |
|
招生总数
|
其中公费计划生数 |
学费 |
代收费 |
住校费 |
|
11 |
长兴中学 |
80 |
普高 |
3 |
800 |
800 |
长兴县 |
1500 |
430 |
500 |
|
12 |
金陵高中 |
80 |
普高 |
3 |
750 |
450 |
长兴县 |
1500 |
430 |
四人间:800
八人间:400 |
|
81 |
普高美术 |
|
13 |
华盛高中 |
80 |
普高 |
3 |
950 |
550 |
长兴县 |
1500 |
430 |
四人间:1150
八人间:575 |
|
14 |
太湖高中 |
80 |
普高 |
3 |
400 |
400 |
长兴县 |
1500 |
430 |
500 |
|
15 |
艺术高中 |
81 |
普高美术 |
3 |
150 |
80 |
长兴县 |
1800 |
430 |
500 |
|
82 |
普高音乐 |
|
83 |
普高舞蹈 |
|
84 |
普高时装表演 |
|
85 |
普高播音与主持 |
注:
(1)长兴中学800名公费计划生中含400名定向招生、40名保送生和24名特长
生。
(2)华盛高中950招生总数中包含杭州地区招生50名,湖州其他县区50名;550
名公费计划生(限长兴县内考生)中含15名特长生。
(3)金陵高中450名公费计划生中含45名美术班学生和23名特长生。
(4)太湖高中400名公费计划生中含5名特长生。
(二)填报志愿
1.长兴县2016年高中段招生考生志愿卡
长兴县2016年高中段招生考生志愿卡
报名序号:□ □ □ □ □ □ □ □ □ □ 学校代码:□ □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考生类别 |
|
|
政治面貌 |
|
毕业学校 |
|
联系电话 |
|
|
综合素质 |
|
通讯地址 |
|
户口 |
|
|
考 生 志 愿 栏 |
定向
招生 |
|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第一志愿 |
|
|
|
|
|
|
第二志愿 |
|
|
|
|
|
|
第三志愿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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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2.志愿卡填写说明
考生的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通过《志愿卡》来采集,因此志愿卡填写必须正确无误。志愿卡分15个栏目:报名序号、学校代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考生类别、政治面貌、毕业学校、联系电话、综合素质、通讯地址、户口、考生志愿栏、定向招生。
(1)报名序号:为十位数。第一、二位是年份代码,为16;第三位是统考代码,为1;第四位是长兴县代码,为6;第五、六位是报名学校代码;第七、八位是班级代码(以01、02形式编码);第九、十位是考生在班级内的流水号(以01、02形式编码)。报名序号由学校教导处填写。
(2)学校代码:是指报名学校代码
|
学校 |
学校
代码 |
学校 |
学校
代码 |
学校 |
学校代码 |
|
实验中学 |
01 |
后洋中学 |
08 |
吕山中学 |
15 |
|
龙山中学 |
02 |
李家巷中学 |
09 |
水口中学 |
16 |
|
古城中学 |
03 |
洪桥逸夫中学 |
10 |
清泉文武学校 |
17 |
|
雉城中学 |
04 |
小浦中学 |
11 |
|
|
|
泗安中学 |
05 |
林城中学 |
12 |
|
|
|
和平中学 |
06 |
虹星桥中学 |
13 |
|
|
|
煤山中学 |
07 |
夹浦中学 |
14 |
|
|
(3)民族:汉族或少数民族。
(4)考生类别:应届生或往届生。
(5)政治面貌:团员或非团员。
(6)综合素质:综合素质测评等第。
(7)户口:本县或非本县。
(8)志愿栏:考生志愿直接填报在考生志愿卡上。填写格式详见“填报志愿方法”中的示例。
(9)定向招生:符合定向招生条件的打“√”,不符合定向招生条件的打“×”。
(10)定向招生是按第一志愿来录取的,不符合定向招生条件的考生仍可以参照其余公费计划生的录取办法录取。
3.填报志愿方法
(1)学校应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必须召开毕业班学生会、家长会,明确各类学校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报考条件和收费标准,特别是要解读好招生“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
(2)考生按照高中段各学校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县美术、音乐、舞蹈表演、播音主持、时装表演专业考试合格者可填报普高美术、普高音乐、普高舞蹈表演、普高播音主持、普高时装表演专业。学前教育五年一贯制专业在面试合格后方可填报)、招生范围、招生人数,以及分配到各初中的定向招生人数,根据本人实际选择志愿,并按规定的填报方法和格式填写志愿。考生在填报前要与家长商量。志愿栏目由本人填写,不得叫别人代填。《考生志愿卡》交县招生考试中心后,一律不得更改。
(3)每位考生可填报三所高中段学校志愿,学业考试报名时,学校代码、学校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详见《长兴县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长兴县2016年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中专可同时兼报,考生在填报的三个志愿中至少要有一个职业类学校志愿,否则该生志愿无效。
如:某考生符合定向招生条件,他第一志愿为长兴中学,第二志愿为太湖高中,第三志愿为职教中心职业高中类数控技术应用专业。即该生志愿卡中的志愿栏填写为:
|
考 生 志 愿 栏 |
定向招生 |
|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第一志愿 |
11 |
长兴中学 |
80 |
普高 |
√ |
|
第二志愿 |
14 |
太湖高中 |
80 |
普高 |
|
|
第三志愿 |
21 |
职教中心 |
01 |
数控技术应用 |
|
又如:某考生符合定向招生条件,他第一志愿为金陵高中普高,第二志愿为长兴艺术高中普高音乐,第三志愿为长兴技师学院技工+高职类模具制造技术(数控技术方向)专业。即该生志愿卡中的志愿栏填写为:
|
考 生 志 愿 栏 |
定向招生 |
|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第一志愿 |
12 |
金陵高中 |
80 |
普高 |
× |
|
第二志愿 |
15 |
艺术高中 |
82 |
普高音乐 |
|
|
第三志愿 |
22 |
技师学院 |
06 |
模具制造技术(数控技术方向) |
|
再如:某考生不符合定向招生条件,他第一志愿为华盛高中,第二志愿为金陵高中美术专业,第三志愿为长兴成人中专的三年制电视中专类学前教育专业。即该生志愿卡中的志愿栏填写为:
|
考 生 志 愿 栏 |
定向招生 |
|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
第一志愿 |
13 |
华盛高中 |
80 |
普高 |
× |
|
第二志愿 |
12 |
金陵高中 |
81 |
普高美术 |
|
|
第三志愿 |
23 |
成人中专 |
02 |
学前教育 |
|
(4)特长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专业测试。
四、考试
高中段招生总分为:文化课考试总分+体育考试总分+特长加分。高中段招生考试分两部分,一是文化课考试,二是体育考试。
(一)文化课考试
1.组织形式
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文化课考试由县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毕业考试不再统一组织,以文化课考试成绩的40%和平时学科成绩的60%折合作为毕业考试成绩。各校要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考试规范有序,保证质量。积极宣传、鼓励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学习。
2.科目及分值
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5科,总分值为580分。各科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含听力20分);科学160分;社会·思品80分(采用开卷考方法)。
3.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和要求、考试目标和试卷结构依据学科课程标准和《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初中地方课程通用部分和专题部分纳入学业考试范围。
4.命题及试卷形式
中考各学科试卷的命题由市教育局高中段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命题组负责,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会同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命题以省教育厅编制的《浙江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说明》为依据,以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为主,减少单纯带有死记硬背、机械训练性质的题目。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真情实境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及收集、整理、运用信息的能力,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 0.70 至 0.75 之间,试卷结构合理、试题内容清晰明确。2016年中考社会•思品仍实行开卷考试,数学、科学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5.日程安排
考试日期:全县统一为6月18日至19日。
各科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
日期 |
上 午 |
下 午 |
|
时间 |
科目 |
时间 |
科目 |
|
6月18日 |
9∶00—11∶00 |
语文 |
13∶00—15∶00 |
科学 |
|
15∶50—17∶10 |
社会·思品 |
|
6月19日 |
9∶00—11∶00 |
数学 |
13∶00—14∶40 |
英语 |
6.文化课考试由县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7.评卷、积分统计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8.查分:考生对评卷结果有疑问,可向报名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统一凭准考证到县招生考试中心提出申请,由县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向市招生考试中心提出查分申请,只允许考生查疑问最大的两科(查出一科有问题可以查其他学科)。市招生考试中心派专人查阅,申请人不与试卷见面。查分只查错评、漏评、错登、漏登,不查宽严。查卷申请时间为考试成绩公布后第二天起三天内,逾期不予办理。
(二)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总分为30分,计入高中段招生总分,具体考试项目及评分标准等参见《长兴县2016年中考体育考试实施意见》(长教发〔2015〕76号);体育考试时间及操作办法参见《长兴县2016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考务手册》。
(三)特长加分
今年特长加分办法见《长兴县教育局关于公布长兴县2016年高中段招生特长加分项目的通知》(长教发〔2016〕5号)。
五、录取
(一)普通高中
1.省一级特色示范高中定向招生的录取。根据考生的第一志愿和省一级特色示范高中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定向招生的人数,按考生高中段招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为确保录取质量,定向招生将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为该普通高中学校公费计划生录取线降低10分,考生的分数如果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将不予录取。
其余公费计划生的录取。从符合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按照志愿顺序、公费计划生人数、高中段招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华盛高级中学、金陵高级中学、太湖高级中学、艺术高级中学只从填报该校第一、第二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普通高中美术、音乐、舞蹈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与主持专业的录取,从符合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和县美术、音乐、舞蹈表演、时装表演艺术、播音与主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志愿顺序、计划生人数、高中段招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金陵高中美术班从符合条件、填报该校第一志愿的考生中录取)。
3.特长生的录取由招生学校按各校特长生招生办法组织实施。
4.民办生招生工作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不按照志愿,考生可选择学校报名。为确保高一新生质量,民办生的录取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公立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
5.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经教育局同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职业学校
职业类学校的录取,从符合综合素质测评等第的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人数、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长兴县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电大进院)的学前教育专业(五年一贯制)从面试合格的学生中按照高中段招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思想品德方面有下列问题之一者不予录取:
1.扰乱社会治安或其它刑事犯罪行为;
2.品质恶劣、道德败坏并屡教不改。
曾犯上述错误,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进步的,由毕业学校证明,经教育局批准方可录取。
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在招收新生时,必须有县中招办和招生学校共同盖章的入学通知书方可办理入学手续。任何学校不得自行发放录取通知书。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级有关部门。
长兴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