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初三年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考生于7月1日至7月8日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上报招考部门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报考志愿。
(1)具有主城五区户口,在五区内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办理填报志愿等手续。具有郊县(市)区户口,在本县(市)区内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办理填报志愿等手续。
(2)除第(1)种情况以外,有我市户口但在昆明市内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第二天,就读学校要通知考生于7月2日至7月5日持考生户口本原件、准考证,回户口所在地招考机构,办理考号变更手续及填报志愿等升学事宜。
(3)随迁子女按报考资格审核结论和就学地招生范围,在就读学校办理升学填报志愿等手续。
(4)个别考生和往届生按户口隶属关系,于7月2日至7月5日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进行咨询、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2.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组织工作,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志愿,严格按照市招考院刊登的《昆明中学招生信息报》的招生学校目录和具体要求进行填报。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阅读《昆明中学招生信息报》中有关招生填报志愿的内容,注意招生学校的专业特点、招生范围、体检要求、收费标准以及学校食宿条件等,以免填错志愿影响录取和升学就读。考生志愿必须在网上进行填报并确认,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无效。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在“昆明市招生考试院工作网”上填报及确认;报考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志愿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上填报及确认。网上填报志愿并确认后,打印志愿信息表,必须由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交到招考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