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试安排
(一)测试项目
综合测试由专项素质和身体素质测试两项组成,分两轮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项素质测试占70分,身体素质测试占30分。
1.专项素质测试项目内容详见附件一,射击、围棋项目只进行专项素质测试。
2.身体素质测试项目(三项):100米、800米、立定跳远。
(二)测试和选拔办法
1.根据考生第一轮专项素质的测试成绩,按该专项的招生名额1:1.5的比例确定人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和学校除外,详见附件2),进入第二轮身体素质测试。同时,进入第二轮测试的考生专项素质测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
2.进入第二轮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按照两轮测试成绩和所占分值比例折算该考生的综合测试成绩。
3.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和项目招生名额,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每所学校的选拔名单。同时,进入选拔名单的考生综合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4.未进入主报学校选拔名单的考生,在兼报学校选拔名额未满,且考生综合测试成绩达到兼报学校最低选拔分数线的,可按考生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选拔到兼报学校。
5.7月2日—4日(3个工作日)期间对选拔名单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如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昆明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进行反映,最终以体网生选拔办公室仲裁结果为准。公示无异议后,选拔名单将统一上报昆明市招生考试院。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项素质测试
(1)考试时间:7月2日上午8:00—12:00
(2)考试地点:昆明市体育学校(呈贡新区景明北路4198号,市内乘开往大学城方向地铁至春融街,乘215路公交车到大新册村下车往回走150米左右即到)。
2.身体素质测试
(1)考试时间:7月2日下午14:00—18:00。
(2)考试地点:昆明市体育学校田径场。
3.考试要求:考生参加专项素质测试时须按考试时间到综合一馆排球馆集中点名,核对身份后,由监考教师统一带到各个项目考试地点,考试结束后在点名处公示专项测试成绩和参加身体素质测试考生名单。
按1:1.5比例进入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田径场集中点名,核对身份后,由监考教师统一带到各个项目考试地点。考试结束后在综合一馆排球馆公示身体素质测试和综合测试成绩。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