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示范、一般高中今起录取
今起至7月15日,中考录取将进入第二阶段,市级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的录取正式开始,录取将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统招第一志愿95%;②自主招生志愿5%;③统招第二志愿;④择校志愿。自主招生计划若有剩余,可直接转为统招计划。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为450分,录取时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被市级示范性高中录取,考生科目Ⅱ的等级必须达到2B3C(含)以上;择校生和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必须达到4C1D(含)以上;被一般高中录取,考生科目Ⅱ的等级必须达到4C1D(含)以上。
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未被任何一个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征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网上征集志愿,在科目Ⅱ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征集时间为7月15日22时~7月16日10时,结果查询时间为7月17日2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