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6月16日—19日
2.考试科目、形式、分值及答卷时间
考试科目分Ⅰ和Ⅱ。科目Ⅰ的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科目Ⅱ的考试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科目Ⅰ:语文、数学、英语(德语/法语)、物理、化学5科,总分670分,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
科目Ⅱ: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5科。各科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等级划分标准为:依成绩排序,考生总数的前40%为A等,前70%为B等及以上,前90%为C等及以上,成绩达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后10%的为D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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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科目 |
分值 |
答题时间 |
考试形式 |
考试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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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
星期二 |
9:00-11:00 |
语文 |
150 |
120分钟 |
闭卷笔答 |
九年级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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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6:40 |
物理 |
120 |
10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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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 星期三 |
9:00-11:00 |
数学 |
150 |
1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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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6:40 |
化学 |
100 |
10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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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 星期四 |
9:00-11:00 |
英语 (德语/法语) |
150 |
120分钟 |
闭卷笔答,含听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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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6:40 |
思想品德、
历史 |
200 |
100分钟 |
闭卷笔答
合场分科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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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 星期五 |
9:00-10:40 |
地理、生物 |
200 |
100分钟 |
闭卷笔答 合场分科合卷 |
八年级学生及须补考的九年级学生 |
中考体育测试的时间、内容及办法见《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兰教体〔2015〕105号)。
同等学历社会考生和2015届初中毕业生,已参加过科目Ⅱ考试,等级为D等的,可允许参加下一届同科次单科补考,补考成绩按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计;等级为C等(含)以上的,不安排补考。
外地回兰考生和因休学、转学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须参加生物、地理补考,补考后成绩按正常等级标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