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3年城市四区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
城市四区教育局,各招生学校:
根据城市四区普通中学结构布局调整方案核定的办学规模和职业学校发展计划以及2013年城市四区初中毕业生数量,我局编制了城市四区2013年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现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确保完成城市四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
一、招生计划安排
城市四区地方学校、事业学校、民办学校2013年初中毕业生21770人,高中阶段计划招生21550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99%。其中:
地方普通高中和事业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1755人,占初中毕业生总数的54%;
职业学校计划招生4140人,占初中毕业生总数的19.02%;
中专中技预计招生4365人,占初中毕业生总数的20.05%(具体计划由省、市发改部门和人社部门下达)。
民办学校计划招生1290人,占初中毕业生总数的5.93%。
二、其它事项
1.兰州民族中学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招收少数民族学生。
2.扩大兰州四中、兰州五十七的招生规模。兰州六十六中、兰州九洲中学停止招生。
3.兰州一中计划12班中含1个音乐班(45人);西北师大附中计划12个班中含2个兰外班(90人),1个长居21个少数民族县的少数民族班(50人);兰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计划11个班中含2个双优助学班(90人),2个小语种班(50人);兰州民族中学计划6个班中含2个双优助学班(90人);兰州五十七中计划10个班中含2个双优助学班(90人);兰州五十八中计划12个班中含2个国际语言实验班(90人),兰州五十九中计划12个班中含2个中新直通车国际预备班(90人),以兰州市生源为主;兰州交大东方中学计划6个班中含2个国际班(40人)。
三、几点要求
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规范招生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突破招生计划,不得以借读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本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再调整,确需调整须经我局同意。要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职业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经市教育局同意,适当调整招生人数和招生专业,招生结束后及时向我局办理计划调整手续,但实际招生人数不得突破学校办学规模。
2.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招生管理,完善招生制度,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以推进教育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3.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好高中招生工作,圆满完成招生工作任务。招生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对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突破招生计划和“择校生”比例的,要追究校长的责任。
附件:1.2013年城市四区地方普通中学、事业学校高中招生计划
2.2013年城市四区民办中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3.2013年城市四区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兰州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