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中考借考手续的说明
1.学籍不满连续两年的非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原籍参加中考确有困难的,可到任一所高中学校申请借考。考生及家长须向报考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借考学校须向考生出具《2013年中考在兰借考证明》(附件1),一式两份,考生和学校各留一份。
2.考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向考生出具中考成绩证明,但不予录取。
3.报名结束后,高中学校要填写《2013年中考在兰借考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报基教一处备案审核一份。
附件1. 2013年中考在兰借考证明
2. 2013年中考在兰借考登记表
兰州市教育局基教一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13年中考在兰借考证明
学生 姓名 系 学校名称 2013届初中应届毕业生,学籍号 。
该生属外市户籍,因时间原因无法回原籍参加中考,我校同意该生以借考身份在我校参加中考。考试结束后,由兰州市教育局出具中考成绩单。
家长签名:
家长联系电话:
二〇一三年五月 日
附件2
2013年中考在兰借考登记表
填报学校(盖章): 填报时间:2013年5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