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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兰州中考择校政策变化解读

来源:新华网甘肃频道 2013-5-15 11:09:11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兰州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已有一月有余,但有相当一部分家长仍然并不了解其中的变化。以致于在今年的中考咨询会上,家长和考生问得最多的问题是:“如果第一志愿录取不了,又托不了人择校,上不了满意的学校怎么办?”在此,本报提醒中考家长和考生,今年的择校政策与往年完全不同,开始实行择校志愿。也就是说未被普通高中学校计划内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参加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的择校志愿填报。这意味着择校透明化、公平化走入中考招生中。

    每年中考录取时,都会上演这样的情景。每所学校完成统招生招生计划后,随之开始录取择校生。但由于信息不透明,家长并不知道具体的择校分数线,只是根据自己孩子的中考成绩盲目地到处托人找关系。在此前提下,因为对各校的择校各额及分数缺乏了解,导致家长四处奔波。针对这种情况,今年择校政策做出了调整,中考增加了择校志愿,增设了择校志愿网上填报。未被计划内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已完成计划学校的择校志愿,学校根据志愿从高到低进行择校生录取。对学长和考生而言,足不出户就能掌握各所学校的择校概况,也多了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

    同时,市教育局还规定,择校实行网上填报,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即限人数:择校生的录取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20%以内。限分数:录取分数不低于学校计划内录取分数线下20分。限钱数:按甘价费〔2008〕202号文件规定的择校生收费标准执行。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信息,家长需特别留意。在择校生的录取上,标准也实行了调整,省级示范学校的择校生按市级示范学校的标准录取,市级示范学校的择校生按一般高中的标准录取,一般中学执行原标准。这是因为2012年录取择校生和参加自主招生的考试时,许多家长反馈,科目Ⅱ标准偏高,自己的孩子科目Ⅰ成绩很不错,但科目Ⅱ成绩达不到相应标准,最后科目Ⅰ虽然考了500多分却上了普通高中。

    针对这种现象,今年省级示范性高中:在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科目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且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A3C(含)以上,按以下顺序进行录取:①统招生50%;②统配生40%;③自主招生10%。统配计划未完成,进入统配调剂志愿录取。科目Ⅱ的等级由2012年的3B2C(含)以上,下调了一个等级,定为2B3C(含)以上。

    市级示范性高中:在城市四区普通高中科目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且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B3C(含)以上,按以下顺序进行招生录取:①统招生95%;②自主招生5%。择校生和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须达到4C1D(含)以上。一般高中:在城市四区普通高中科目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且科目Ⅱ的等级达到4C1D(含)以上,按以下顺序进行招生录取:①统招生95%;②自主招生5%。(记者高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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