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14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游泳项目测试工作方案
一、考试时间:2014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费用:考试地点在遂昌游泳馆(荷花滩)。每位考生需购买游泳场馆门票(每人10元),以校为单位统一交游泳馆。
三、组织分工:组织工作由教育局招考中心负责,监试人员由教育局派遣,救生员由游泳馆负责安排。
四、考试编排:考生需带准考证,由各参考学校按男、女分组进行编排。
五、考试规则:
(一)考生统一采用水中蹲壁出发(不允许采取跳台上跳跃式出发),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有利于速度、浮力、耐力的器具(如手蹼、脚蹼等)但可以戴护目镜。不限泳姿。
(二)游泳测试时,全程可停留1次,停留2次及以上或在池底跨越或行走、拉水道线和干扰别人游进等现象作零分处理。使用电子秒表,每人限测一次,当受测者到达终点用手触壁时停表,登记成绩以秒为单位。考生未达到满分的考生,经申请可补考一次。
六、相关要求:
(一)各校要在开学初认真做好考生的报名的组织工作。报名时,班主任或体育老师应坚持“考生自愿”的原则,及时了解报考学生游泳的技能,凡游泳训练达不到要求的考生,劝其不要选择游泳项目,以免发生不测。
(二)各校应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把考生资格关,严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如有上述情况出现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学校应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在考试前对参考学生必须集中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确保考生参加考试往返途中的安全。严禁在游泳池外的任何场所练习游泳。
(四) 学校负责考生的组织和通讯联络工作,考试当天学校需派领导带队,考生资格审查由学校指定专人在游泳馆门口确认。
(五)凡参加过县级及以上游泳比赛取得个人前6名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并记“满分”。申请重考的考生应在当日向带队教师提出申请,各校及时将重考人员情况报考试中心。
七、评分标准(该评分标准将于2016年进行调整):
评分标准 男生 女生
10 2´00 2´10
9 2´10 2´20
8 2´20 2´35
7 2´35 2´50
6 2´50 3´00
5 3´00 3´10
4 3´10 3´20
3 3´20 3´30
2 3´30 3´40
1 3´40 3´50
注:停留2次及以上、池底跨越、拉水道线等作零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