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科考试
安全工作方案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工作正常进行,保证参加考试工作的师生安全,确保中考工作的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参加柳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科考试的全体师生,适用于体育考试时的突发事件和突发事故。
二、工作要求
第三条 组织体育与健康科考试的县级部门,要结合本县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县初中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安全工作方案。
第四条 组织学生参加初中体育与健康科考试的各初中学校,要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校初中考试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安全工作方案。
第五条 抽调参加考试工作的监考评分人员和有关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业务,胜任工作。
第六条 参加初中体育与健康科考试的学生,必须身体健康,经常进行体育锻炼。残疾学生或属重大疾病的学生参加集中考试,必须经家长签字认可。
第七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初中体育与健康科考试的锻炼和集中考试,要教育学生注意锻炼安全和考试安全,做好准备活动,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 运送师生和运送考试工作人员的车辆,必须符合交通安全的规定,严禁租用非法营运的车辆运送师生。
第九条 各县选择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场地,要符合“柳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办法”中的规定,地面必须平坦,径赛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缓冲距离,投掷场地要保证有安全距离。
第十条 要严格按照柳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办法认真组织考试,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各体育与健康科考试点,要做好群体性流行病的预防工作,考点要有医务人员参加工作,负责处理突发的伤害事故及流行病的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