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对定向推荐生推荐和录取工作的管理
1.市区10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推荐和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初中学校要根据定向推荐生的推荐条件,严格按程序进行推荐。城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监管,确保定向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2.各学校和城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信访工作,及时处理好学生和家长的投诉及信访。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主动公布咨询或投诉电话:2612261(城中区教育局)、2805621(柳北区教育局)、3715758(柳南区教育局)、3163324(鱼峰区教育局)、2671546(柳东新区教育和文化办公室)、2875162(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805657(纪检监察室)2851554(基础教育科)
3.各学校、城区教育局或社会事务局、市招生考试院及我局相关部门要做好整个推荐和录取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4.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有关条件和要求进行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如违反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则作如下处罚:取消考生的入围、入学资格和学校的评优资格,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并按违反国家招生纪律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
附件1:《柳州市2015年中考定向推荐生报名申请表》
http://u.lznews.gov.cn/uploadfile/2015/0506/20150506054442443.doc
附件2:《柳州市2015年初中学校学区生放弃中考定向推荐生推荐资格确认表》
http://u.lznews.gov.cn/uploadfile/2015/0506/2015050605451087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