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及形式
实行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同时同卷进行。考试包括书面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1.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七科,其中思想品德与历史采取“同堂分卷开卷”考试模式。
书面考试各科目形式、赋分及有关说明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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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考试形式 |
赋分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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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闭卷笔试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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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闭卷笔试 |
120 |
不能使用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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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闭卷笔试 |
120 |
听力30分,考试时间20分钟(9:00—9:20);
笔试9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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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闭卷笔试 |
100 |
不能使用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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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闭卷笔试 |
100 |
①试题附部分相对原子质量;②不能使用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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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
历史 |
开卷笔试 |
120 |
其中思想品德占60分,历史占60分,可带相关课本,独立完成 |
2.体育与健康考试考跑、跳、投三项,每项占10分,满分30分。体育与健康考试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办法〉的通知》(柳教基〔2013〕25号)要求进行,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
3.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为物理实验、化学实验、信息技术三科,考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方案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