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学校及各级教育部门职责
第八条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体育、艺术2+1项目”的测评工作,并将成绩填入考生考试成绩登记表。
第九条 学校在进行体育备考和组织学生参加集中考试过程中,要教育考生正确使用体育器械和设施,尤其注意体育运动中的安全,要深入了解考生的身体状况,对患有各种急性疾病的考生,要主动、及时地向考生提出建议,让考生遵照医嘱服药和休息,在规定期限内帮助考生办理补考手续。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和肾炎、肺结核等不宜参加大运动量活动和体育与健康考试的考生,应动员考生申请免考。
第十条 市(县)初中毕业升学招生考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领导,进行督导检(抽)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科(股)室要加强指导,对所属学校实施本办法的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十一条 监考评分员由市(县)初中毕业升学招生考试办公室选派。监考评分员应具备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工作认真、熟悉业务等条件,并且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经市(县)初中毕业升学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聘任,并由市(县)教育局指派专人负责培训。
第十二条 市(县 )初中毕业升学招生考试领导小组要组织考风考纪监察员到各考场(含补考考场)负责监督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
第五章 体育与健康考试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学校在贯彻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科目考试办法的过程中,对安全工作不得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要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第十四条 要根据体育与健康考试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考生进行运动强度掌握、自我保护等知识的教育和指导,引导和教育考生科学锻炼身体,正确对待体育与健康考试,实事求是,不隐瞒病情。如考生感到身体不适,教师不要强迫考生参加训练或考试,以免发生意外。
第十五条 加强对考务人员安全预防事故的教育和培训,掌握处理一些突发事件的基本知识,认真做好考生考前体质情况的摸底工作,尤其是对心肺功能的检查,建立有考生健康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并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实行免试。
第十六条 各县所设立的考点要保证考试所需要的物质条件,考场及考试器材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护设备,并与当地医疗救护机构保持联系,各校要认真制订好体育中考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七条 在交通不便、考生分散的农村学校,各县要结合实际合理设置考场,采取有效措施,方便考生就近考试,确保学生安全。
第六章 罚 则
第十八条 对在执行本办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有关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在实施本办法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南宁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南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南宁市城区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
考试安排和工作要求
为加强对今年中考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中考体育与健康考试的组织工作,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让考生尽可能考出好成绩,现将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安排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初中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办公室,协调全市中考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名单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体育与健康考试各项工作)
主 任:谢海琼(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主任:钱 宏(市招生考试院院长)
陆西宁(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林文辉(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工作人员:田 彬、冯 涛、梁振世、陆玉宝、梁 栋、林智斌、周海军、邓发盛
(二)考务组(负责协调体育与健康考试的组织评分、仲裁等)
组 长:林文辉(兼)
副组长:卓 林、邱 蕾、梁绍光及各考点分管校级领导。
(三)考风考纪监察组(负责全市考点的考风考纪及考试监督)
组 长:王春梅(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副组长:李 璐
(四)医疗救护组(负责协调相关医院及考点安全救护组织工作)
组 长:潘俊祥(市中小学卫生保健中心主任)
副组长:韦 燕、李晓云
二、工作安排
日 期 要 求 地 点 备注
4月18日(星期四)
8:00—11:30
15:00—17:00 直属学校、青秀区、邕宁区、兴宁区、所辖学校领表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4月19日(星期五)
8:00—11:30
15:00—17:00 西乡塘区、江南区、良庆区、经开区、高新区所辖学校领表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5月2日(星期四)
8:00—11:30
15:00—17:00 参加市区考点考试的学校、青秀区所辖考点学校交表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5月3日(星期五)
8:00—11:30
15:00—17:00 西乡塘区、江南区、经开区、高新区所辖考点交表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5月6日(星期一)
8:00—11:30
15:00—17:00 良庆区、邕宁区、兴宁区所辖考点交表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5月8日(星期三)
9:00—11:00 9:00市区考点抽签,
11:00市区、郊区各学校领取考试日程表 市教育局八楼会议室
备注:
1.2013年市区设考点学校:二中(新民校区)、三中、十四中(高中部)、十五中、二十一中、二十八中、三十六中。
2.体育与健康考试时间:5月13—19日。
3.补考时间:6月16日(星期日)上午8:00,地点:二中(新民校区)。
三、有关表格填写及要求
(一)《集中考试分组表》由学校按要求填写,所发表格不够,可自行复印。以50米跑分组填写,男、女考生分开,每组六人,若最后一组只有一人,则可作适当调整,把倒数第二组排五人,最后一组排二人;若有考生不选跑类,则把该考生往后面的组排,以便于到后面“民族体育类”和“兴趣特长类”测试的安排、检录。《集中考试分组表》男、女生各一式三份并盖学校公章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注意复印1-2份留学校,以便集中考试时协助检录时用。
(二)《体育与健康考试各项人数统计表》由学校如实填写,特别要写明你校拟到哪一个考点参加考试和填报人除上班时间也可联系的电话,以便应急时联系。
(三)《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登记表》“姓名”、“准考证号”栏由学校考务员填写,“体育与健康考试组别”、“道次”栏则由体育老师按《集中考试分组表》填写。体育老师还要负责了解、帮助、指导学生选好测试项目,并在每位考生所选择考试的三个项目上打上“√”。注:《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登记表》男、女考生,残疾男、女考生的式样不相同,男生填黑色线条表,女生填红色线条表,填表时注意区别清楚。
(四)“准考证”请按要求填写,并提醒考生注意妥善保管和使用。
四、集中测试类别顺序安排
(一)跑类→跳类→力量类→民族体育类→兴趣特长类
(二)凡报“游泳”项目测试的考生,必须由该校领导、任课体育老师于测试当天上午或下午把考生送到三中游泳池进行测试(因其它考点不具备测试游泳的条件)。
五、其它工作要求
(一)请各校按上述时间要求交有关表格,并按时领取《体育与健康考试日程安排表》。
(二)《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登记表》中的“2+1项目考核成绩表”栏要如实填上各项目和等级,交表时验收,不合格退回补填,请各校领导、老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三)各校须有一名校领导及若干名教师带队前往考点,做好疏导工作,协助组织考试。
(四)各校校医必须随队到达考场,并作为考场医生随时做好突发事件的医护工作,注意穿工作服,携带救护药品等。
(五)各校要做好考生的思想工作,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特别是远途的学校不能租用货车,司机必须具有客车的驾驶执照方可运行,车辆到达考点后要按指定地点停放。
(六)各项考试提前20分钟检录,各校分男、女考生以组为单位按道次顺序成横队,由带队教师统一带到考点,等候检录,各校体育教师、班主任、领导要协助考场检录组做好检录工作。
(七)带队领导与教师,以及非临场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试场地,在考场外等候时,教师要负责组织考生做好充分的休息和准备活动。
(八)考生自带茶水、饮料、雨具及遮阳用具。
(九)各校要维持好本校考生纪律,共同配合,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圆满完成今年中考体育与健康考试任务。
附件2
南宁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
考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必须凭本人的《准考证》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无《准考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在各项目考试前到检录处参加检录,检录处点名三次不到者,取消该项目的考试资格,该项目记0分。
三、考生在应考前做好准备活动,检录后由检录员分组带入考场,在指定的位置等候,由主考宣布规则和要求,并组织进行考试。
四、除本场监考评分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及考生都不得擅自进入考场。
五、考生对有关项目的规则不清楚时,可向主考提出询问,但不得提出规则以外的要求。
六、考生在各项目考试完毕时,由检录员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谈论或围观。
七、不得赤膊参加考试。
八、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评分员的指挥。
附件3
南宁市2013年初中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
监考评分员守则
一、监考评分员必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思想品德端正、工作认真、熟悉业务、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二、监考评分员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招生考试规定,维护考试纪律,做好考场管理,严格执行体育与健康考试标准,公正裁判,准确评分。
三、监考评分员必须按《南宁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的评分标准计分,不得自立评分标准,不得徇私舞弊。
四、考试过程中,监考评分员必须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保证考生在半天内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每项考试完毕,要向考生本人当场宣布其成绩。监考评分员不能对本学校的考生进行监考评分。
五、监考评分员必须严格各项考试程序进行考试,忠于职守、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做好本职工作,不干扰其他项目组的评分工作。
六、监考评分员在监考评分过程中,不能对考生作任何技术性指导,但考生对规则不清楚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七、监考评分员必须在考生考试完毕后认真、准确地将考生成绩填写到考生《体育成绩登记表》,并在指定的位置签上姓名,以示负责。考试成绩一旦确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更改,要经考点总监督或考点主考确认,并在更改处签名,否则该考生成绩无效。
八、每场次考试,检录组在收回《体育成绩登记表》时,要认真检查考生成绩是否填写清楚,评分员是否已签名,是否有涂改现象,确认填写无误后,即将《体育成绩登记表》汇总装入专用密封袋,交考点主考检查验收后由2名专门人员送交成绩录入负责人签收。
九、成绩录入负责人应对各考点送交的《体育成绩登记表》进行检查,对未签字的要退回有关考点主考,由主考责成有关人员补办签名手续。成绩录入员要认真、准确地把每位考生的每项成绩录入中考数据库。
十、监考评分员要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按时参加学习和考评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应事先请假,在考点就餐,严禁喝酒。凡违反纪律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4
南宁市城区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
健康考试突发公共卫生及安全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今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定于5月中旬进行,期间正值夏季酷暑炎热,体育与健康考试运动强度大,大量的汗液排泄,容易导致考生发生中暑、意外损伤等安全事件,为了保障考生的身体健康,确保城区体育与健康考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请各县教育局参照本预案,另行制定本县的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南宁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突发公共卫生及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谢海琼(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钱 宏(市招生考试院院长)
成 员:陆西宁(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林文辉(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陈 挺(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职 责:一是负责体育与健康考试突发公共卫生及安全事件的紧急处置领导工作;二是应对和处置体育与健康考试突发公共卫生及安全事件;三是督促发生突发公共卫生及安全事件的学校实施紧急救护;四是与市卫生主管部门做好体育与健康考试期间的卫生安全保健等协调工作。联系电话:2807293。
2.医疗救治组:
组 长:潘俊祥(市中小学卫生保健中心主任)
副组长:韦 燕 李晓云
组 员:有关医院专家、各有关中学校医
主要职责:在市教育局和卫生部门领导的指导下,每天在体育考点现场设立医疗救治点,指导和督促学校对体育考生进行防暑降温、卫生保健,发生突发卫生事件时紧急报告教育、卫生主管部门,配合医疗救治部门进行现场救护和转诊等工作。联系电话:2636479
二、安全保障措施
1.由市初中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领导小组负责与卫生局联系并落实开设2013年初中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绿色通道,每天由医院派出医疗救护队到考点负责医疗救护工作。具体负责考点的医院及专业技术人员,由保健中心负责联系、落实。
2.由市中小学卫生保健中心每天安排医务人员在各考点值班。主要职责是与指定的医疗救护医院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落实现场医疗救护队,确保初中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突发公共卫生及安全事件发生时,医院能立即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使患病考生得到及时有效的紧急救治。
3.各学校相应成立初中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突发公共卫生及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校初中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突发卫生及安全事件的处理;教育学生注意交通等安全问题;做好考生防暑降温工作,指导学生考前自带遮阳防雨用品,配备足够的开水或淡盐水,及时补充体育活动中消耗的水分;有条件的学校给学生提供消暑降温的绿豆汤、凉茶、饮料等。各学校要有一名校级领导带队,并有一名校医随队到达中考体育与健康考试考场,负责本校考生突发卫生安全事件的医疗救治组织、协调工作。
4.医疗救护队人员要携带必需的救护药品,如:氧气瓶及一些外伤和应急救治药物,做到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一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如下程序处理:考点的医务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初步诊断,对一般意外损伤和轻度中暑患者实施现场救治,对病情较重或危及生命安全的考生,一边进行抢救,一边立即与医院联系,将病人及时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并配合医院做好相关救治工作,同时报告市教育局初中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突发公共卫生及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