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和农村工作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初中学校均衡发展,促进普高整体发展,选拔优秀学生,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4〕15号)意见,经研究,现将2014年普通高中保送推荐和定向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省级示范普通高中保送推荐和定向招生工作。省级示范普通高中保送推荐和定向招生工作有利于促进城乡初中均衡发展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省级公办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的比例应达到招生总额的50%以上,各地的名额分配应以初三在校学生人数为依据基本均衡分配,并把保送推荐和定向招生政策向家长说清楚、解释好。省级示范普通高中保送推荐生实行提前录取测试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20日。试卷不得由招生学校命制,考试须在一天内完成,试卷命题不得超纲,不出偏题、怪题,难度系数建议控制在0.65左右。保送推荐生录取率不低于70%。试卷实行备案评估制,由专业部门在评估后公布命题质量,请各县(市)区将试卷在测试后一周内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二、加强监督指导,切实保障普高保送推荐和定向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本着谁招生谁负责的原则,各地、校要切实按规则行事,杜绝不正之风,对在推荐及招生工作中发生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事件,一经查实,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并取消有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实施普高保送推荐和定向招生工作时,应在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集体研究工作方案,要把普高保送推荐和定向招生工作方案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各初中学校在制订推荐方案时,要征求师生、家长意见,不能简单通过反复模拟考试、成绩排位的方法产生推荐方案。各地普高保送推荐和定向招生工作具体方案自行制订,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市直属普高保送推荐和定向招生工作有关事项
市直属普高保送推荐和定向招生工作分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前保送招生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后定向招生两部分。
(一)部分市直属公办普高保送招生事项
1.保送生计划
效实中学、宁波中学招生计划数的45%部分,宁波二中招生计划数的30%部分,宁波三中、李惠利中学、宁波四中、慈湖中学各1班,四明中学、万里国际中学各30人,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前由初中学校推荐、统一测试方式择优录取。
2.保送推荐范围
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所辖的初中及市直属初中(以下简称中心城区初中)。
3.保送推荐指标分配方式
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宁波二中保送推荐招生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数(不含择校生、借考生、非浙江省籍考生)为依据,市教育局将保送推荐名额分配到各区。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不低于85%的名额按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数大致均等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剩余名额根据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及办学水平等情况统筹分配。各区名额分配方案须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后再行下达各初中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初中办学行为,对2013学年初一年级分快、慢班的初中,一经核实,削减该校当学年度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和宁波二中30%保送推荐名额,被削减的名额区内学校统筹分配。
4.保送推荐条件
被保送推荐学生必须为符合报考高中段学校条件的非择校生、非借考生,且在中心城区初中就读,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2A2P及以上的省内(含港、澳、台)户籍学生,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学校嘉奖的;
(2)学习刻苦努力,文化课成绩优秀;
(3)在初中阶段参加区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体育、艺术、科技、劳技、计算机等项目竞赛中成绩优异者;
(4)文学、体艺和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长并取得一定成绩者。
5.推荐办法
(1)在市教育局确定的保送推荐条件的基础上,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区域实际和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确定具体的推荐办法,初中学校细化执行。
(2)初中学校在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时,主要根据初中学习阶段后三个学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确定被推荐学生的资格。
(3)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提出申请。年级组会同班主任,在听取所在班级任课教师和班委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名单,报送校长办公会议(或校行政会议)讨论后,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4)被保送推荐学生填写《2014年宁波市直属普高保送推荐表》(附件1),学生只能选报9所学校中的1所学校,兼报无效。各校推荐学生数不得超过指标数。其中推荐至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宁波二中的学生数按各区教育局下达的指标数执行,推荐至宁波三中、李惠利中学、宁波四中、慈湖中学、四明中学、万里国际中学的学生数,按每班推荐1名办法下达推荐指标,学校、班级之间不得调剂。保送推荐生填写志愿必须规范,涂改作废。应尊重学生意愿,教师不包办代替。
(5)学校在推荐上报前必须将被推荐至各普高的学生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校内和校园网上张榜公示5天,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6)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所辖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5月19日之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上报本辖区《2014年宁波市直属普高保送生推荐表》、《2014年宁波市直属普高保送生汇总表》。
6.测试与录取办法
(1)保送推荐生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未参加测试视作自动放弃保送推荐资格。测试时间为5月25日,下午13:00—14:30,理科综合(数学、科学),分值为150分;下午15:00—16:30文科综合(语文、英语),分值为150分,命题范围参照《宁波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难度系数控制在0.65左右。
(2)保送推荐生实行提前录取,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宁波二中对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录取率不低于85%,录取时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其他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已被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6月13-14日举行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学生毕业成绩由初中学校结合学生平时情况综合评定。未被录取的推荐生转入正常中考程序。
(3)综合素质测试试卷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命制,各招生学校按中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试场、考务及试卷批阅工作,划定录取分数线,提出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在录取保送推荐生时,有剩余名额的,归入下阶段招生计划内。
(4)各招生学校将考生成绩和拟录取名单(附件3)于5月28日前上报市中招办,经审批后,由招生学校在学校网上发布录取信息。
7.其他校内保送、合作办学的普高保送招生事项
(1)宁波外国语学校、惠贞书院、万里国际学校中学、华茂外国语学校公办班等完全中学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校内保送升入本校高中政策。保送办法应于5月9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2)继续实行合作办学普高之间的保送政策,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分别向效实中学、宁波中学保送。保送办法应于5月9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部分直属公办普高定向招生事项
1.定向招生计划
第一类招生计划:效实中学、宁波中学招生计划数的20%部分,宁波二中、宁波三中、宁波四中、李惠利中学招生计划数的30%部分,惠贞书院招生计划数的25%部分,实行学业考试后面向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定向录取。慈湖中学招生计划数的20%部分面向江北部分初中学校,实行学业考试后定向招生。
第二类招生计划:慈湖中学、四明中学、华茂外国语学校公办班、万里国际学校各招收30名,名额不分配到初中学校,面向填报志愿的学生中择优录取。
2.定向招生指标分配方式
第一类招生计划的学校定向招生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数(不含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浙江省籍考生、借考生)为依据,市教育局将指标分配到各区教育局。各区教育局将不低于85%的名额按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数(不含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浙江省籍考生、借考生)分配到初中学校,剩余名额根据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及规范办学行为等情况统筹分配,名额分配方案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核定后下达各初中学校,由学校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
3.定向招生条件
定向招生对象为符合初中升高中报考条件,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1A3P及以上的在中心城区初中就读的学生。
4.定向招生志愿填报办法
学生根据学业考试评估成绩,填写2个志愿。具体按《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教基〔2014〕69号)公布的办法执行。
5.录取办法
定向招生实行中考后第一批次录取。对第一类招生计划的学校录取时,根据定向至初中学校的名额,中招办在填报志愿的学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某普高计划招收定向生人数的150%,从高分到低分划定该招生校定向招生分数线,凡成绩在定向生录取分数线以上的,按各初中分配的名额择优录取。若某初中学生定向录取人数达不到分配至该校人数60%的,可一次性下浮5分,作为该校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录取人数达到分配至该校人数时,则不再录取。招生学校在录取定向生时,如有剩余名额,则归入该校下阶段招生计划内。对第二类招生计划,各学校按填报志愿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附件:1.2014年宁波市直属普高保送生推荐表
2.2014年宁波市直属普高保送生汇总表
3.2014年宁波市直属普高保送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
宁波市教育局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