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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教育局关于2012年宁波中考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2exam.com 2012-5-19 15:11:46

附件1:
 象山县教育局关于2012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做好我县2012年中学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08]67号)、《关于做好2012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2〕81号)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高中段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教基[2012]115号)精神,经研究,就我县2012年高中段(含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下同)招生考试及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报考条件
按《关于做好2012年象山县高中段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象教普[2012]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政治、体育等六科。
(二)学业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2日
(星期二) 语文
(8:30—10:30) 社会政治
(1:30—3:00) 英语
(含听力测试)
(3:40—5:20)
6月13日
(星期三) 数学
(8:30—10:30) 科学
(2:00—4:00)
(三)考试形式
2012年高中段招生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社会政治等五门科目均采用答题卷答题,各有关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按网上阅卷的要求进行模拟适应性答题练习,并及时纠正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学生都能按要求规范答题。
2012年社会政治学科采用全开卷笔答形式,允许考生带教材和资料入试场,但在试场内,考生间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
2012年数学、科学考试时允许使用符合教学要求的、列入省教育厅教学用书目录不带文字输入与存储功能的科学计算器(2013年起所有学科考试考生不再使用各类计算器)。
(四)学业考试内容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各学科试卷的命题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学业考试命题以新课程理念为导向,根据学科课程标准,体现新课程改革要求,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注重应用、注重能力,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杜绝设置偏题、怪题,控制机械记忆类的试题量。
三、阅卷
2012年,宁波大市将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网上阅卷实行预阅卷和“二评制度”,第一评和第二评的得分超出正常的误差范围,将由具备仲裁权限的评题组组员进行第三评,以确保阅卷的公正公平。
阅卷结束后,由中招办通知学校学生考试成绩,学校不得将学生考试成绩向外公布,考试成绩只限通知考生本人。如果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6月20日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于6月21日上午11时前将查分考生登记表以电子文本形式报县教育局考试中心,由考试中心于21日上报市考试中心查询,超过规定的时间不再受理。一个考生只能申请复查一门学科,如有差错各科都可查分,试卷查询只检查有无漏批试题和积分有无差错。
四、招生计划
1.详见象政发[2012]87号《关于下达2012学年度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2.普高类招生名额:象山中学共招生480名(含保送提前招120名、人文科学创新实验班跨区提前招30名、体育特长生4名);象山二中共招生500名(含体育特长生10名);象山三中共招生700名(含体育特长生5名);西周中学共招生200名;象山港书院共招生100名;宁波滨海学校共招生400名,其中公费100名(包括体育特长生6名),以省等级重点中学标准收费,民办300名(含艺术特长生40名)。
3.中职类招生名额:县职业高中1012名(含“3+2”高职大专班体育特长生3名,其他专业体育特长生5名);象山县技工学校552名;宁波市水产技校(石浦中学)368名;爵溪职业高中368名;象山卫校46名;县外职高中专技校若干名(具体名额以市教育局文件为准)。
五、志愿填报
1.考生志愿在考试成绩揭晓后的限定时间内填报。报考类别分三类: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县外技工学校。类别间不得兼报,考生可视本人意愿结合中考分数选取三类学校之一填报。
(1)普通高中志愿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为象山中学志愿(含定向、统招)。第二批次为象山二中、象山三中的定向分配志愿(象山二中和象山三中的定向志愿不得兼报);第三批次为除象山中学外的县内所有普高学校的统招生志愿,且各校志愿均可兼报。
(2)职业学校志愿填报分二个批次。第一批次只能填报“3+2”高职教育、普通中专、跨区域职高志愿,考生可按志愿先后顺序限报5个志愿(5个专业);第二批次只能填报县内职业学校的职高类志愿,县内职高指:象山职业高级中学(职业中专类专业)、象山县技工学校、宁波市水产技校、爵溪职业高级中学和象山卫校等五所学校。考生可按志愿先后顺序限报5个志愿(5个专业)和一个学校服从志愿。对每批次志愿,考生可以填满五个志愿数(第二批还可填报一个学校服从志愿),也可不填足志愿。
(3)县外技校志愿依次可填报6个学校志愿(专业)。
(4)除填报上述志愿外,考生还可以报考五年一贯制招生学校志愿。五年一贯制招生属提前批录取志愿,因此考生可以兼报其他类别学校志愿。
五年一贯制招生学校志愿包括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中澳合作TAFE大专班、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大专班等。
五年一贯制学校志愿填报分二个批次。第一批次只准填报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填报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大专班学校和中澳合作TAFE大专班学校志愿。每批次,考生可按先后顺序限报5个志愿(5个专业),考生可以选足五个志愿,也可以只填报部分学校或专业。
我县定向委托培养的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志愿只准填报在第一批的第一志愿上。
填报五年一贯制学校志愿的考生,其文化成绩须达到总成绩满分610分的75%,其中,报考学前教育的须参加过面试且成绩合格,报考中澳合作TAFE大专班的英语单科成绩须85分(含)以上。
招生学校及专业代码见《象山县2012年高中段招生指南http://www.2exam.com/zhongkao/ningbo/》。
2.考生填写志愿表必须规范、慎重,涂改作废。各校根据考生志愿信息输入计算机,志愿表与志愿信息库应完全一致。如有不符则以志愿信息库为准。各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不能强迫命令或包办代替,志愿应由学生和家长自主决定,并由家长签名确认。
3.2012年高中段招生实行网上录取,各校请于6月20日前将考生学籍电子档案完善并上报普教科。
五年一贯制志愿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6月20日一天,考生在所在报名点学校填表,各校于6月20日下午5:30时前将考生志愿信息库传输到考试中心,同时上交志愿表。
职业学校类和县外技校类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1日至6月22日,考生在所在报名点学校填表,各校于6月23日下午5时前将考生志愿信息库传输到县考试中心,同时上交志愿表。
普高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1—23日,各校于6月24日下午5时止前将考生志愿信息库传输到县考试中心,志愿表学校留存半年。
六、录取
1.普高学校按中考成绩结合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未被录取时,按总分降低3分参加第二志愿投档,若仍然未被录取,则按总分降低6分参加第三志愿投档,以此类推。
职业学校类录取分二批进行,先录取第一批志愿后录取第二批志愿。录取时还考虑综合素质测评和思想品德等第。两个批次录取都按“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即录取时,将有志愿的考生先按总分高低排出录取先后顺序(总分相同的看名次),然后依考生所填志愿按第1志愿到第5志愿顺序逐个检索,向符合条件的学校投档(严格按照计划数的1:1投档),直到所有符合条件考生扫描结束。学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按学校未完成计划的比例,随机录取到相关职高学校,死档的考生原则上不再考虑录取。
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大专班、中澳合作TAFE大专班、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大专班的录取办法与职业学校类相同。
县外技工学校的录取由宁波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招生机构实施。
2.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新生时必须严格按照《象山县201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要求执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要求的,高中段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3.合理分流生源有利于普通高中教学和规范择校生招生秩序,普通高中将限定最低控制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以适当比例划定。低于最低控制分者,普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不得注册。
各类高中段学校在未经县教育局中招办书面批准,不得擅自发录取通知书。
各校必须完成县政府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凡未经中招办批准,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其学籍一律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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