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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黔东南中考招生方案政策公布

来源:黔东南州教育局 2015-4-19 9:33:09

各县(市)教育局、凯里经济开发区教育办:

现将我州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以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中考工作

(一)中考科目设置及分值

中考科目共六个学科: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含听力测试30分);综合理科(物理和化学合卷,共150分,其中物理90分、化学60分);体育(50分);综合文科(政治、历史合卷,仍采取开卷考试,政治、历史的权重各占0.5,共150分,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分A、B、C、D四等级,D等为不合格。实际分数作为基础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中考总分800分。除体育学科外,其余的5个学科均实行纸笔测试、答题卡答题的方式进行。

中考命题以2012年秋季全州征订的初中起始年级相关学科教材和课程标准为依据。中考试题设置更加注重探究性和开放性,把基本知识、科技发展、社会生活与学生认知水平结合起来,增加对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实践探索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的考查,并在中考命题中根据学科特点增加和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内容。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

2015年中考考试时间统一为6月17—19日,各学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时间

6月17日(星期三)

6月18日(星期四)

6月19日

(星期五)

上  午

9:00-11:30

下  午

15:00-17:30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5:00-17:00

上   午

9:00-11:00

科目

语   文

综合理科

数   学

综合文科

英  语

中考考点的设置由各县市教育局根据相对集中、方便考生就近考试,又确保安全的原则进行安排。各县市教育局到州领卷时间为6月16日,地点在州教育局,考完后送卷时间为6月20日,地点另行通知。体育考试方案以《关于印发2015年黔东南州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体通〔2015〕25号)要求为准。

(三)初二年级地理生物考试

初二年级(2016届)地理和生物继续实行合卷考试。考试采取闭卷直接答题方式进行。地理和生物(合卷)考试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命题,考试与初二期末考试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务工作由各县市自行组织。考试结束后由各县市统一组织评卷,并将成绩上报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以便统一划线并下发考试成绩等级。

(四)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品德合格,持有黔东南州常住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外籍户口在我州就读学生,可凭户口簿、身份证、暂住证等有效证件在就学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其录取与当地考生同城待遇;我州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初中毕业生也可参加报考。凯里经济开发区初级中学及下司中学、碧波中学、凯里学院附中初三毕业生报名及考试工作由凯里市负责。中考报名工作按州教育招考中心具体安排进行。凡因排挤后进生,不准后进生参加中考的,该校教学质量一律不参加评奖。

(五)中考收费

中考收费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8〕63号)执行,即每生报名费85元,其中,州级留40元,县级留45元。上交州级的费用主要用于命题、制卷(含地理、生物合卷试卷)、巡视、评卷、登分、录取、体育考试培训以及考试成绩统计等工作。县级留45元中,4.25元用于贫困生报考时的减免,40.75元用于中考报名、接送试卷、考场安排、组织考试(包括体育考试和地理、生物合卷考试)及巡视等工作。对贫困生中考报名减免政策,各县市教育局要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制订减免方案,并于6月10日前将学生减免名单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州教育局基教科和州教育考试中心综合科。

各县市教育局到州教育局领取中考试卷前,须按确定的标准向州教育局交清州级留用的考试费。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市城中支行,账号:132003712306,收款单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财政局(汇款时必须注明资金用途:州教育局中考费)。

二、录取工作

(一)招生计划

州教育局以州教通〔2015〕49号文件分解下达了普通高中招生任务。普通高中具体招生计划按《2015年黔东南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览表》(附件一)执行。

黔东南州民族高级中学今年面向州内15个民族乡和麻江县贤昌镇(原贤昌布依族乡)、谷硐镇(原景阳布依族乡)的主体民族或其他少数民族及人口较少的仫佬族招收5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招生计划按《2015年黔东南州民族高中面向民族乡招生计划一览表》(附件二)执行。

五年制专科、中职和中专学校的招生计划另文下达。

(二)录取程序

今年,全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普通高中学校、五年制专科学校、中职和中专学校三个批次设置考生志愿。

全州高中阶段学校继续采取分类填报志愿,分批录取,以县录取为主的录取机制。即有面向全州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凯里一中、州民高、凯里学院附中、振华民中及民办普通高中)、五年制专科、中专,全州所有考生均可报考,录取工作由州负责。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州录取结束后,由州按学生填报志愿并根据计划数划定各县市最低录取控制线并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送数据,由县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并依据学生志愿统筹录取。如考生落选可在符合以下情况下调剂录取:一是填报志愿时同意调剂录取。二是分数必须达到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三是只能向分数线达到或低于考生分数的学校进行调剂。中职招生志愿按学校按专业填报,允许中职学生在9月初进行学校和专业的第二次选择(中职招生专业计划另行通知)。

各县市要严格落实省州录取相关要求,一律不得录取低于最低控制线的学生进入普通高中。各普通高中不得违反招生政策,录取未报本校志愿的学生(调剂学生除外)。各县市录取结束后将录取数据发回州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复核数据,并作为该县普通高中学籍注册原始数据提交州基民科备案和州纪检监察室封存。

(三)学籍注册

普通高中学籍注册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注册时,各县市和普通高中分别派1名学籍管理人员到州教育局录入和审核学籍。具体操作流程为:普通高中按照上报州教育局的原始录取数据进行普通高中学籍录入后,由县市教育局学籍管理员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州学籍管理员进行审核,注册成功后导出数据交由纪检监察室备案封存,确保注册结果规范。具体学籍注册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5日。

三、关于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规范招生问题

从今年起,招生录取和学籍注册工作必须由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各县市录取结果和学籍注册数据必须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封存,确保录取结果的规范性。未经州教育局同意,各县市和学校一律不允许跨地区招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州教育局将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各县市教育局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中考政策的执行力,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和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防止各种弄虚作假和泄密、舞弊行为的发生,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

(二)关于择校生问题

今年,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要求,2015年秋季学期起,全部取消“三限”政策,停止招收择校生,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

(三)关于配额生问题

省教育厅明文规定,省级示范性高中必须面向所在地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即省级示范性高中必须执行配额生政策,按招生计划的60%面向所在地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分配招生指标,并向相对薄弱的初中学校倾斜。各校配额生具体指标分配办法由所在县市教育局根据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分配确定,并于6月10日报州教育局。配额生只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

(四)关于特长生问题

普通高中学校可按本校招生计划5%的比例招收特长生。招收特长生的范围仅限于学校所在地的生源(州属学校和民办学校除外),不得跨县招收特长生。特长生的具体招生办法由县教育局和学校自行确定,但学生须填报志愿,并按志愿录取。

(五)关于民族班招生问题

为支持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今年继续在黔东南州民族高级中学举办民族高中班,专门面向州内15个民族乡和麻江县贤昌镇(原贤昌布依族乡)、谷硐镇(原景阳布依族乡)的少数民族及人口较少的仫佬族招收应届毕业生50人。民族高中班主要招收民族乡主体民族学生和仫佬族学生,如果民族乡主体民族学生和仫佬族学生报读的生源不足,在保证每个民族乡至少招有1名主体民族学生的前提下,择优招收民族乡内愿意报读的其他少数民族学生或将仫佬族学生招生指标划拨到民族乡招生。招生采取指标到乡(镇)、填报志愿、提前录取的办法实施。凡户籍属于州内15个民族乡和麻江县贤昌镇、谷硐镇的少数民族学生及人口较少的仫佬族学生,有就读民族班意愿的,可在就读学校填报《2015年黔东南州民族乡少数民族学生就读申报表》(附件三)一式一份,并附户口复印件,5月中旬组织中考志愿填报时由学校进行初审,5月20日前由学校将材料报送县级民族部门审查,5月25日相关县级民族部门将材料呈报州民宗委审核,5月31日州民委将材料送州教育局对照核查填报志愿。凡录取到黔东南州民族高中民族班的学生享受民族经费资助政策。 

(六)关于加分问题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执行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农村双女户和独生子女的初中毕业生,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初中毕业生给予加分照顾政策。即乡镇及以下农村人口双女结扎户女生、独生子女,学生本人和父母都为农村户口,可给予10分的政策加分照顾。加分程序是:学生填报《2015年黔东南州中考考生政策加分申报表》(见附件四)一式一份,学校进行初审后,将申报表并附计生证件或证明于5月20日报请县级人口与计生部门审查,5月25日由县级人口与计生部门将材料统一报送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确认,5月31日送州教育局招生监察办公室加分。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获省级表彰给予10分政策加分照顾,获州、县级表彰给予5分政策加分照顾。加分程序是:学生填报《2015年黔东南州中考考生政策加分申报表》(见附件四)一式一份,学校进行初审后,将申报表及附件材料(考生和获表彰的父母的户口复印件,获表彰文件复印件盖颁奖单位公章)于5月20日报请县综治办审查,5月25日由县综治办将材料统一报送州综治办审核确认,5月31日送州教育局招生监察办公室加分。中考加分工作必须于2015年5月底前完成,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不再受理。

(七)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试问题

各县市要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升学机会,凡在我州初中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凭身份证、暂住证、家长所在单位用工证明等在就学学校报名参加考试,其录取与当地考生同城待遇。各县市辖区内普通高中学校要面向随迁子女开放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八)关于凯里经济开发区,炉碧经济开发区学生参加中考问题

凯里经济开发区初级中学、下司中学、碧波中学初中毕业生招生考试工作(包括体育考试)全权委托凯里市教育局负责,中考录取按学生报考志愿分别录取到凯里市或麻江县的高中学校。

 

(九)关于普职互通问题

普职互通的实施既为高中阶段多元化办学提供平台,又能让没有录取普高也不愿进入中职学校就读的学生提供心理缓冲时间。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全力推进普职互通工作,做好不同学生的引导分流工作,加大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力度,并提高互通工作的质量,以普职互通促高中阶段控辍保学的落实。

(十)关于州民高、附中联盟班问题

为深化我州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公办学校办学形式多样化,探索初中课改和高中课改有效衔接,拓展对外交流平台,推动教育对外开放工作,促进高中学生多元化发展。同意州民高、附中开设联盟班。联盟班招生对象为凯里学院附中初中毕业生80人。

(十一)关于做好初中毕业生引导分流的问题

各县市要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的引导工作,加大对《初中毕业生职业生涯指导读本》的学习宣传力度,使初中毕业生根据实际情况进入不同的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确保高中阶段学校协调发展。

四、责任追究

中考和高中招生政策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为规范招生秩序,对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及招收“三限”生的将依据“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对违规单位或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

1.2015年黔东南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览表

2.2015年黔东南州民族高中面向民族乡招生计划一览表

3.2015年黔东南州民族乡少数民族学生就读申报表

4.2015年黔东南州中考考生政策加分申报表

 

 

 

 

 

 

 

黔东南州教育局

2015年4月3日

 

 

抄送:省教育厅,州委办,州人大办,州政府办,州政协办,州民宗委,州卫计委,州综治办,各高完中,

刘晓春副州长。

  黔东南州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印发   

 

附件三:

2015年黔东南州民族乡少数民族学生就读申报表

 

考生填写

姓名

 

民族

 

毕业学校

 

 

身份证

号  码

 

报名号

 

联系电话

 

户籍详

细地址

 

父亲姓名

 

民族

 

服务单位

 

母亲姓名

 

民族

 

服务单位

 

审查单位填写

 

学校初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民族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州级民族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州级教育部门录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注:1、户籍为州内15个民族乡和麻江县贤昌镇(原贤昌布依族乡)、谷硐镇(原景旭布依族乡)的主体民族学生或其他少数民族学生及户籍在农村的仫佬族学生,同时是应届毕业生才能填写此表。2、民族乡主体民族学生在填报此表时须附本人户口复印件,证实其民族成分。3、此表由州教育局交州民族高中保存并作为享受政策资助的依据。

 

附件四:

2015年黔东南州中考考生政策加分申报表

 

考生填写

姓名

 

民族

 

申报加

分项目

 

 

身份证

号  码

 

报考号

 

联系电话

 

户籍详

细地址

 

父亲姓名

 

民族

 

服务单位

 

母亲姓名

 

民族

 

服务单位

 

审查单位填写

 

学校初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州级招生监察部门加分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注:1、“申报加分项目”处填写“农村计生”或“见义勇为”。

2、“农村计生”政策照顾加分县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由县人口与计生部门审查填写,州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由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查填写。

3、“见义勇为”政策照顾加分县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由县综治办审查填写,州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由州综治办审查填写。

 

附件一:    

 

2015年黔东南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览表

 

单位 学校名称 招生计划
总计 其中面向全州
州属学校 黔东南州民族高中 520 350(含民族班50人)
凯里学院附中 400 200
民高附中联盟班 80(面向凯里学院附中初中招生)  
凯里市 凯里一中 1200 150
振华民中 500 200
凯里一中洗马河校区 1200  
凯里三中 1000  
凯里八中 500  
赏朗学校 300  
华泰学校 200 200
博南高中 500 200
实验军校 200 100
黄平县 黄平民族中学 1200  
黄平县旧州中学 1200  
施秉县 施秉一中 1000  
台江县 台江民中 1050  
剑河县 剑河民族中学 1100  
剑河县华信中学 300  
剑河综合高级中学 600  
三穗县 三穗民族高中 1200  
天柱县 天柱民中 900  
天柱二中 1000  
天柱职中普高部 400  
锦屏县 锦屏中学 1000  
锦屏县三江中学 800  
雷山县 雷山民中 1000  
榕江县 榕江一中 2000  
榕江民中 350  
榕江实验中学 200 50
黎平县 黎平一中 1300  
黎平三中 1100  
黎平四中 1400  
黎平华龙中学 200  
从江县 从江县第一民族高中 1100  
从江县第二民族高中 1500  
丹寨县 丹寨县民族高中 800  
麻江县 麻江中学 1080  
镇远县 镇远中学 900  
镇远文德中学 900  
岑巩县 岑巩中学 1400  
岑巩县第二中学 400  
凯里经济开发区 下司中学 100  
全州合计   34000 1450

 

附件二:
2015年黔东南州民族高中班面向民族乡招生计划一览表
县名 招生地点 名额分配 备注
岑巩县 羊桥土家族乡 3 主要招收民族乡主体民族学生。如果民族乡主体民族学生报读的生源不足,在保证每个民族乡至少招有1名主体民族学生的前提下,择优招收民族乡内愿意报读的其他少数民族学生。
镇远县 尚寨土家族乡 3
雷山县 达地水族乡 3
黎平县 雷洞瑶族水族乡 3
顺化瑶族乡 3
从江县 秀塘壮族乡 3
刚边壮族乡 3
翠里瑶族壮族乡 3
麻江县 坝芒布依族乡 3
谷硐镇(原景阳布依族乡) 2
贤昌镇(原贤昌布依族乡) 2
榕江县 三江水族乡 2
仁里水族乡 2
定威水族乡 2
兴华水族乡 3
水尾水族乡 2
塔石瑶族水族乡 3
凯里市 大风洞乡、炉山镇 2     招收户籍在农村的仫佬族学生。如果仫佬族学生报读的生源不足,则可根据民族乡学生报读情况,将名额划拨到相关民族乡。
麻江县 宣威、下司、龙山、碧波、贤昌等乡镇 2
黄平县 野洞河乡、重安镇 1
合计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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