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处室分工
一、基础教育处: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主要包括:统筹制定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政策和总体安排;负责划定公布市内三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等级成绩;负责制定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负责市内三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和报考普通高中考生资格审查及现场信息确认。
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全市职业学校招生管理工作和职业学校招生政策、计划制定。
三、人事处(教师工作处):负责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招生计划制定和政策解释。
四、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全市初中学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政策制定与实施,向招生考试办公室提供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负责全市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政策制定及专业测试工作。
五、纪委(监察室):负责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监督工作。
六、电化教育馆:负责初中学生信息技术学业考试工作,向招生考试办公室提供信息技术学业考试成绩。
七、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负责全市职业学校入学考试成绩分析等相关工作。
八、普通教育教研室:负责根据初中各学科课程标准组织编写初中各学科学业考试说明;协助招生考试办公室做好命题、阅卷等相关工作;对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进行评析并指导初中教学工作。
九、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组织考生网上报名及准考证发放;外地返青考生和往届生资格审查;考点管理与考场编排;印制、分发试卷;考试组织和考试监督;誊分与成绩统计;会同普通教育教研室组织考试命题及阅卷;会同基础教育处审核分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向基础教育处提供考试原始成绩资料,向普通教育教研室、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提供相关成绩统计资料,为考生出具等级成绩证明。负责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