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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教育局2014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日照市教育局 2014-4-23 9:37:57

日照市2014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日教字〔2014〕49号 
 

各区县教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发展局、日照国际海洋城教育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学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自今年起,全市高中段招生实行“一考多取”的招生考试录取办法,职业学校招生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均以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为依据,使用同一平台,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录取。现就今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学校、专业及计划

全市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院校、技工类院校)计划招生1.4万人(招生学校、专业及计划见附件)。市内职业学校均面向全市招生,重点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兼顾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及其他适龄社会青年等。

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考试,依据志愿和成绩录取,未参加学业考试的不予录取。

二、志愿填报

职业学校招生志愿使用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www.rzjyks.com/)分三次进行填报。未在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络平台注册选报志愿的一律不予录取。每次志愿填报期内,考生可对自己的志愿进行修改。

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6日-6月6日,考生可凭自己的准考证号与身份证号登录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市内外职业学校志愿填报(初次登录须修改登录密码)。本次志愿填报不影响考生参加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和录取。

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5日-20日。第一次未被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继续进行志愿填报。其他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同等学历者及社会人员拟选报职业学校的,需要在本次志愿填报期间内登录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并选报志愿,参加职业学校后两次录取。考生个人到招生学校联系的,也可在招生学校指导下由考生本人在网站注册并填报志愿。

第三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5日-8月22日,所有未被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志愿填报。

三、录取

全市高中段学校录取工作按照先普通高中后职业学校的顺序进行,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职业学校录取。招生学校具体录取工作的相关技术问题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另行通知各招生学校(或见网站公告)。市外职业学校录取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按省统一安排时间进行。

第一批次录取时间:7月10日。市教育局组织市内中职学校和五年制高职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7月12日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7月14日向社会公布市内未录满的学校招生计划余额。

第二批次录取时间:7月22日。7月24日向社会公布二次录取结果,7月25日公布仍未录满的学校招生计划余额。

第三批次录取时间:8月24日-25日,为最后一次录取。

录取期间,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及个人设置的密码登录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四、有关政策规定

1.免学费政策:我省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免除学费。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学费,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资助政策: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给予每人每年1500元的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0%确定。

3.收费政策:普通中专住宿费,普通宿舍每生每学年500元,公寓每生每学年600-1200元。民办学校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4.职普沟通政策。对目前已在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就读,愿意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暑假后可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相应专业就读,建立职业中专学籍,注销普通高中学籍。

五、工作要求

1.切实抓好招生宣传工作。各区县、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好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今年一考多取的高中段招生政策,宣传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宣传职业教育在普及高中段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宣传优质办学单位和优秀毕业生,引导更多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氛围。各职业学校在招生期间要面向社会开放,接待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到学校参观考察。

2.严肃招生纪律。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外地学校、社会机构或个人,不准在我市辖区内招生;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招生;全市职业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未经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不得限制和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不得向职业学校索取招生费用;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进行虚假招生宣传和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对非法招生、有偿招生等扰乱秩序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当事人及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加强组织领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段比例是衡量一个区域和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是普及高中段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区县、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关领导机构,落实目标责任制,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对学生的报考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


附表:2014年全市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日照市教育局                       

  2014年4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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