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比例增大,指标到校生比例相应增多
需要指出的是,综合素质评价为D档的考生,招生学校不予录取。外语听力、理化实验操作考查不合格的考生报考省级重点高中时不予录取。
普通高中和师范学校录取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普通高中、师范学校和职业高中的考生在成绩相同、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条件相同时,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总成绩择优录取,三科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录取时间总体安排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录取顺序将按志愿设置的顺序依次进行。
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优质普通高中:
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和成绩择优录取,且要求考生具有沈阳户籍并在沈阳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两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成绩低于我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公费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应届生不能参加沈阳经济区跨市招生优质普通高中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择优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
体育、艺术特优生:
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与专项素质测试成绩折合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普通高中:
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分一清)择优录取。其中指标到校生按招生学校统招公费生录取分数线降40分,以毕业生学校为单位(合并重组的毕业生学校,以原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生源不足,剩余指标转本区、县(市)统招。指标到校生计划原则上按公费生招生计划的70%下达。考生只参加报名所在区、县(市)指标到校生录取。借读生(政策上允许的除外)、往届生不参加指标到校生录取。
师范学校:
各专业均在面试和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英语、学前教育(双语)、音乐教育(双语)、美术教育(双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必须及格。
职业高中:
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面试、加试要求的须面试、加试合格。
普通中专:
录取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3+2”学校,第二批为普通中专。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2”学校录取设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