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考试的科目、形式、成绩表达与使用
1、九年级毕业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汉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艺术,其中物理与化学两科合卷,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在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中,加入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含新疆地方史),分值30分。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民族团结教育(含新疆地方史)”部分的考试内容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思想政治》(九年级全一册)、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地方教材《新疆·民族团结教育篇》(试用)(九年级全一册)和《中国新疆·发展篇》(试用)(九年级全一册)。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地方教材《新疆·地方历史篇》(试用)(八年级下册)和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可爱的兵团》中的内容。各考试科目的分值、内容比例等要求详见当年自治区和兵团联合制定的初中学考各学科考试说明。
2、体育与健康考试科目为:
男:1000米跑、立定跳远、掷实心球(2kg)、1分钟跳绳、引体向上、篮球运球。
女:800米跑、立定跳远、掷实心球(2kg)、1分钟跳绳、仰卧起坐、排球垫球。
其中1000米(男)、800米(女)为必测项目,其它5项为任选项目,考生可在五项中任选三项参加测试。
评分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考试结果按等级形式呈现。其它具体事宜详见《师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的安排》。
3、艺术考试科目(音乐、美术)根据《师市初中毕业艺术素养测试的指导意见》,由师市中招办组织专家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查科目、项目为:信息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八年级进行)实验操作。由各学校参照《师市初中毕业生考查科目评价标准》在中招办巡视员的指导下于5月20日前自行组织。
信息技术课主要以学生初中阶段期末考试平均成绩评定;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内容分别为:《凸透镜成像》、《电流、电压和电阻的关系》;《加热固体物质制取气体》、《液体试剂量取与溶液配制》;《观察植物细胞》、《观察人体的上皮组织和肌肉组织》(详见《考查科目评价标准》)。
考查科目成绩可分为优秀(A)10~9分、良好(B)9分以下~7分、合格(C)7分以下~5分、不合格(D)5分以下四个等级。各等级占考查人数比例严格控制在A20%、B50%、C25%以上、D5%以内。考查结果记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5、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合卷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实行开卷考试;各学科试卷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各学科试卷总分均为150分。
考试均不允许学生使用计算器和字典。
6、八年级的学业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生物学科实行闭卷考试,地理学科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样卷由中招办提供,学校自行制卷并按规定的时间组织考试。并将学生成绩汇总表电子版于7月1日前上报基教科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