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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教育局2014年中考录取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来源:中安在线 2014-7-2 7:53:07

铜陵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普高录取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教育主管部门、市区各中学:

    为了加强对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的管理,保证招生录取工作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政策有计划、有秩序稳妥地顺利进行,现就今年我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录取对象

    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今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考普高的2013、2014两届初中毕业生,其中报考省级示范高中的2013届毕业生,其录取分数线比应届毕业生提高30分。

    二、建档要求

    1、建档分数

    为提高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方便考生及家长科学填报志愿,减少考生填报志愿的盲目性,普通高中招生公布普高最低建档分数线、市中职中心综合高中班录取最低控制线,并同时公布市区考生成绩分数段的分布情况(见附件1)。

    今年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建档线为450分,中职中心综合高中班录取最低建档线为430分。

    市一中与美国华盛顿湖理工学院合作举办高中国际班,建档线为中考总分60%以上、即中考总分达495分,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00分方可填报。

    市三中与澳大利亚澳中文化教育交流中心联办的中澳班,建档线为中考总分的70%、即中考总分达577.5分方可填报。

    2、建档材料

    ①2014年铜陵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生志愿表(贴档案袋封面)

    ②初中阶段学籍表(打印电子学籍表)

    ③初中招生登记表

    ④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⑤政策性照顾加分原件或证明

    3、建档方法

     达到普高招生建档线的考生,均由考生毕业学校统一建档。学校要认真核实学生学籍,严禁出现以往届毕业生假冒应届毕业生等弄虚作假现象。

    市区考生的档案材料由学校审核后,按时上报市教育局,任何个人不得单独交档。社会考生档案,由原毕业学校建档,交市教育局审核。

    4、收档时间和地点

    各校将整理好的学生档案于7月7~10日送交市教育局,地点在市教育局事业办公楼三楼会议室,社会考生档案交市教育局招生办报名点。

    三、招生录取原则和方法

    1、录取原则:普高招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依据是初中毕业升学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录取批次: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今年我市普高招生录取工作分二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先进行特长生录取,即先录取市一中艺术和手球特长生、市三中体育特长生)

    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高(先进行特长生录取,即先录取市五中美术特长生、市十七中体育特长生)

    3、考生填报志愿后,市教育局将根据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所报志愿、学业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情况等,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业考试总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各方面的最高等第情况确定,如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则同时并列录取。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等第均须达C等(含C等)以上,其中报考省示范高中市一中和市三中公费计划(含定向指标)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3A以上。

    四、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2014年我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实施志愿网上填报,请各校认真组织学习《铜陵市市区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网上填报实施办法》,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各校要加强对学生填报志愿的指导、组织、审核和管理工作,及时向考生及家长宣传、解释我市普高招生的政策、录取原则和方法及市区考生分数段分布情况,帮助考生及家长及时了解招考信息及我市招生改革的基本情况,指导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成绩科学、合理地选择填报学校。切实维护和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背考生意愿,干预、胁迫、误导考生填报志愿,更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志愿。有关填报志愿应注意具体事项见附件2。

    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对考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实行全程计算机管理,有关招生信息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省示范高中的招生录取结果将在市教育局城域网上公布,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和公正。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全程指导招生工作和监督各校执行招生纪律情况,凡违规者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探索和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市、县统筹招生。

    市一中、市三中各在铜陵县招生75人,考生自主选择填报市一中或市三中后,由县教体局根据考生的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同一学校(单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各方面最高等第的情况确定,如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则同时并列录取,若学校考生中没有达到最低限制分数线的,其指标吊销,吊销指标的重新分配将依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县一中在市区招生180人,均为公费生计划,不定向到市区各初中学校,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市教育局根据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考试成绩并列的,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各方面最高等第的情况确定,如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则同时并列录取,但县一中在市区录取的考生学业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县一中在县招收的公费生最低录取线。

    县二中在市区招生20人,市六中在铜陵县招生20人,均为公费生计划。

    普高招生录取结束后,录取学校要及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后,要及时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者,执行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要求,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考生也不得向录取学校要求退档,更不得在其它高中学校借读,各普通高中学校严禁私自收档招生。

    各高中学校要认真做好贫困和残疾人家庭学生的入学和就读工作,对于贫困和残疾人家庭的学生予以学费减免或资助。

    六、铜陵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县教体局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政策组织实施

    附件:

    1、2014年铜陵市(市区)初中升学考试成绩分数段分布情况表

    2、2014年铜陵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2014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4年铜陵市(市区)初中升学考试

分数段分布情况表

790分以上        2人

780分以上       25人

770分以上       75人

760分以上      182人

750分以上      328人

740分以上      512人

730分以上      728人

720分以上      919人

710分以上    1087人

700分以上    1276人

690分以上    1444人

680分以上    1613人

670分以上    1770人

660分以上    1899人

650分以上    2059人

640分以上    2191人

630分以上    2310人

620分以上    2419人

610分以上    2504人

600分以上    2607人

590分以上    2703人

580分以上    2813人

570分以上    2908人

560分以上    2976人

550分以上    3063人

540分以上    3155人

530分以上    3236人

520分以上    3312人

510分以上    3394人

500分以上    3478人

490分以上    3573人

480分以上    3660人

470分以上    3728人

460分以上    3808人

450分以上    3880人

440分以上    3932人

430分以上    3999人


附件2:

2014年铜陵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

考生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为确保2014年市区普高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我市市区普高招生志愿填报要求作如下说明,请各校认真组织学习,传达到每一位学校志愿填报指导人员及初三毕业班班主任,并将本注意事项复印发放到每一位考生及家长手中。

    一、2014年我市普高招生录取分二个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先进行特长生录取,即先录取市一中艺术和手球特长生、市三中体育特长生)

    (2)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高(先进行特长生录取,即先录取市五中美术特长生、市十七中体育特长生)。

    二、考生每人最多可填报五个志愿。考生根据自己的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各校招生计划情况,到指定的确认点登录填报系统录入志愿信息,管理人员现场打印志愿确认表,由考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字确认。志愿表是考生志愿信息的唯一纸质载体,经考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字的志愿表是表明考生填报内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唯一材料。市教育局将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2014年普高最低建档线为450分,中职中心综合高中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430分,只有达到最低建档线或控制线的考生,方可填报普高志愿,未达到普高最低建档线或控制线的,学校不得收取该考生普高志愿,也不得为该考生建立普高招生档案。

    四、填报市一中、市三中、市五中、市十七中特长生志愿的考生,按《关于印发<2014年铜陵市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考生原则上须参加学校的专业加试,没有参加专业课加试的学生,不得填报相应志愿。特长生志愿必须填写在同批次录取志愿前列,否则为无效志愿。

    五、填报市一中定向、三中定向志愿的考生,必须符合省示范高中定向招生的条件。

    六、考生要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考虑是否填报一中国际班、三中中澳班、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择校计划;同时要考虑所报学校交通、食宿等情况及考生的适应能力,填报学校是否最有利于考生今后的学习和发展。

    七、学校上报交档统计表时,要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填写,档案也要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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