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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教育局2016青州中考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青州市教育局 2016-5-3 22:46:59

青州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6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填报志愿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学校不得另行组织初中毕业考试或高中招生考试。初中在籍学生都应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其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录取新生的依据。户籍在潍坊市以外,因回原籍参加升学考试导致不能参加我市学业水平考试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
原则上,无青州市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青州市户籍、在市外就读且需回原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须提供有效的户籍及学籍证明材料;户籍在青州市以外,因监护人来我市务工、投资经商等原因申请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须经户籍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出具证明,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由市教育局于4月15日前统一上传到中考平台。考生只能在一个县市区报名。重复报名的,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
(一)考试科目、时间及形式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及成绩等级划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等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等4科。科目分值及等级划分办法与上年保持不变。
2.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等9科文化课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全市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6月11日—14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1日
(星期六)
语文(8:30-10:30)
物理(14:00-15:30)
思想品德(16:30-17:30)
6月12日
(星期日)
数学(8:30-10:30)
化学(14:00-15:30)
历史(16:30-17:30)
6月13日
(星期一)
英语(8:30-10:30)
 
6月14日
(星期二)
地理(8:30-9:30)
生物(10:30-11:30)
 
考生成绩属个人隐私,各学校要通过适当方式将考生考试成绩通知本人,考试成绩只能用等级表达,不得用原始分数、点数等其它表达形式。
体育与健康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分别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市教研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考试于5月20日前完成。考试内容、等级划分办法等与上年保持不变。
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于4月30日前完成。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等级划分办法与上年保持不变。
根据有关规定,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再收取报名考试费。
信息技术考试政策不变,于4月30日前完成。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的,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等课程的考查及等级认定的组织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于4月20日前完成,其成绩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分A、B、C三个等级,其中A等不得超过考生总数的30%。成绩达到B等及以上的,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3.坚持并完善多次考试制度
初中一年级学生,可以参加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初中二年级学生,可以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科目的考试;初中三年级学生,可以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在初一、初二已参加有关科目的考试但对其成绩不满意的,初二、初三时可以申请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绩参加高中招生录取。
初一年级学生参加考试、初二年级学生参加地理、生物以外其它科目的考试,需由学生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要严格执行省定课程方案,合理安排课程计划,严禁统一提前结束课程或对部分学生组织应试的“快班”让学生提前参加考试。各初中学校初一、二年级提前参加考试人数不超过本校该级在校生数的5%。
4.严格考试及成绩管理
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及考查科目成绩,由市教育局划分等级、公示、核对无误后,连同原始成绩于5月30日前上报到“潍坊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平台系统”(以下简称“中考平台”)。信息技术考试成绩经市招考办审核后一并上报。
青州户籍,在潍坊市内其他县市区就读(且有就读学校学籍),需回原籍升学的学生,原则上参加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科目的考试,回青州参加6月份的文化课考试;其参加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及有关科目考试或考查取得的成绩,须经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并经分管局长签字后方可有效,并于5月25日前提供给我市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二)报名工作
为促进生源平衡,搭建竞争平台,实现办学效益的最大化,今年普通高中继续采取区域内“划片招生”的办法,全市划分成青州一中、实验中学、青州二中三个片区,青州三中和致远中学面向全市招生。
1、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安排:
①5月4日,由初中毕业学校统一网上报名。
②5月5日,以中心校、市直初中为单位,到市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农村初中音乐、美术考生只能报考招生范围内一所高中的一个专项,体育考生、城区初中考生可选择一所高中的一个专项报考。报名时,须带考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学籍塑封卡、准考证,体育考生必须交健康证明信。
③5月7日音乐、美术专业考试,考试地点在旗城学校。
④5月8日体育专业考试,考试地点在旗城学校。
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高中招生计划见附件2,具体考试要求见附件3。
2、文化科考试报名时间:
①5月10-11日,由初中毕业学校统一网上报名。
②5月12-13日,以初中学校为单位,统一到市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3、报名须持以下证件:
①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
②学籍卡;
③高中招生简明登记表;
④2016年青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登记表:
⑤初中义务教育证书;
⑥享受特殊考生政策的有关证件及证明;
⑦艺体特长生需另带专业考试合格证。
(三)考生志愿填报
   初中毕业生报名时按本人意愿同时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升学志愿。升学志愿分四大类:“3+4”志愿,普通高中志愿,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
1.“3+4”志愿。共设3个志愿;其中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第三个为学校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普通高中志愿。报考普通高中的农村初中毕业生第一志愿只能填报片区内一所高中、青州三中或致远中学,城区初中毕业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填报一所普通高中。第二志愿可以填报任一所普通高中,第三志愿可以填报一所民办高中,第四志愿为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录取时,按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降低一个等级后参加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音体美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按专业录取的学校。考生应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填报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3.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设置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学校顺序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填报两所学校。
4.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设一个,考生可以选择填报一所普通中专或职业中专、技工学校。
考生高中阶段学校升学志愿信息与考试报名信息一并上报。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A、B、C、D四个等级,原则上A等不超过本校毕业生数的30%,B等为50%,D等严格控制。对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A等指标比例实行动态管理,具体办法与上年一致。奖励指标要从严控制,不得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奖励部分从B等级中扣除。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初中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切实落实《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程》各项要求,对各初中学校落实情况逐项进行督查。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潍教明电〔2015〕51号)有关要求,对每个学生的评价结果、逐级签字、网上公示等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5日前上报。
青州户籍,在潍坊市内其他县市区就读(且有就读学校学籍),需回原籍升学的学生,其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标志性成果等相关支撑材料,须经就读学校及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学校证明须经校长签字)方可有效,并于5月30日前提供给我市中小招生办公室。学籍在潍坊市以外、经批准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由我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组织对其进行综合素质认定;其在初中阶段取得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类标志性成果原始材料及每学期的学业成绩,须经原就读学校及所在地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报名确认时交我市中小招生办公室。
三、录取
所有录取工作在全市招生统一平台进行。录取时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3+4”,普通高中,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顺序录取。
 (一)“3+4”招生录取
“3+4”招生录取工作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和潍坊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完成时间为7月上旬。
凡被“3+4”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中、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志愿的录取。
 (二)普通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生、艺体特长生两大类。
1.继续实行指标生分配政策
根据省政府要求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2016年,我市继续将青州一中、实验中学、青州二中等高中招生计划的60%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即指标生)。指标生的分配原则是:初中毕业生人数、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情况和初中学生毕业去向情况(即上年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情况),三者的权重为5:3:2,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情况以同等权重计。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并将学生家长对学校办学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重要指标,所占权重不得低于10%。根据我市实际,从有利于促进初中学校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和有个性发展的高度,积极深化完善指标生分配办法,并报潍坊市教育局备案。指标生必须用于招收各初中学校最优秀的学生,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为促进教育公平,继续设置指标生录取标准下限,享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其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五门学科中等级最低的一科提高一个等级(如全为A等,则不再提高)后达到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可录取为指标生。
指标生应是初中一年级即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服务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或到民办学校就读,有正式学籍且一直在校学习的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进城务工等因素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应在毕业学校连续学习两年以上,并有符合规定的学籍档案。
市教育局将组织初中学校对2016年毕业学生逐个确认是否享受指标生政策,并进行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要经家委会代表、校长、分管局长签字,在班内、校内及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作为指标生录取依据。
2.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办法
坚持高中学校自主录取、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的录取机制。高中学校根据潍坊及我市高中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自主制定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向初中学校和社会公布。录取时,首先由高中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等级、综合素质等级等,按择优录取的原则,自主确定录取标准,然后由主管教育部门审核批准。要实行综合录取、推荐录取、特长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录取时,要首先录取指标生。教育主管部门主要在招生录取方案及各类录取标准审查、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和推荐生测试等方面发挥监督指导作用,不能代替学校录取。
(1)录取的基本依据和必备条件
录取的基本依据是: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
录取的必备条件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B等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为C等及以上等级。
(2)录取方式
①综合录取。该方式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进行录取,是最主要的录取方式。高中学校应根据报考本校的考生情况和学校实际需要,确定录取办法和录取标准。录取时,根据等级实行组合录取,即把综合素质视为一门学科,将其与各学科分成三至五个组合。一般分为三个组合,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素质为第一组合,物理、化学及体育与健康为第二组合,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及实验操作技能为第三组合。每一组合内各科成绩可以等值互换;组合之间是否等值互换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录取。各高中学校要认真研究对个别学科成绩特别优秀学生的录取办法,确保有发展潜力的学生能够进入高中学习。严禁以赋值、代码等形式,或以原始分数先行录取然后再转换成等级等变相录取的做法。民办高中学校录取新生也要根据等级实行组合录取。
②推荐录取。该方式专门用于录取享有推荐录取资格的学生。推荐生的范围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二是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高中学校在制定招生方案时,要从有利于培养创新型人才、适应每一名学生的成长需要、促进每一名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出发,结合本校实际和特色化建设要求,制定具有本校特色的推荐生标准以及个性化培养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推荐生标准中需明确招收推荐生的类别范围及申请条件。
推荐生的录取方法: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荐生,应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综合素质等级以及高中学校确定的推荐生录取照顾政策择优录取,纳入综合录取。对有特殊才能的推荐生,应主要依据面试或测试成绩,以及学生成长档案和标志性成果录取;要针对每个特殊才能学生的特点科学制定个性化考核方案,避免考核方式单一化、简单化。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荐生,享受照顾录取政策后,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得低于相关高中学校指标生录取标准;特殊才能推荐生,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一定要求的,可以破格录取。
高中学校可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招收推荐生,初中学校可按照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确定推荐生名单。推荐录取招生程序由学生个人申请、初中校长实名推荐、高中学校确定名单、公示备案等四个环节组成,具体要求按《普通高中招收推荐学生实施办法》(潍教字〔2012〕11号文件附件1)有关规定进行。
    ③特长录取。主要是指对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进行录取的方式,录取的主要依据是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综合素质等级及特长考试等级,也要实行组合录取。具体招生办法,由各招生学校自主确定,教育主管部门审批。艺体特长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未被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再按照其文化科成绩参加第二志愿录取时不降低文化科等级。市教育局将加强对专业特长考试录取的监管,确保考试公平、公正。为纠正只注重专业训练而忽视基础文化知识学习的现象,培养有丰富文化知识底蕴的“合格加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各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文化课底线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今年艺体特长生文化课底线是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五门学科中等级较低的两科各提高一个等级(如全为A等,则不再提高)后不得低于普通生录取标准。从2019年高中招生起,凡体育与健康成绩达不到A等的考生,不具备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资格。
为制止初中毕业生复读,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将社会青年学业水平考试语、数、英三科成绩的最高一科降低一个等级后参加录取。
(三)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
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录取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录取规定,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全市中考平台上进行,完成时间为9月中旬。因报名人数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在中考平台上进行二次征集志愿,重新组织报名补录剩余计划。
(四)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录取
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志愿报考民族中专的考生由招生学校负责录取,录取通知书加盖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和招生学校公章后,由招生学校发放到各中心校。报考普通高中并服从调剂到职业学校就学的考生,由招生学校到市教育局办理确认中考手续后,发放加盖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和招生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录取工作结束后,未被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到市教育局职成教科领取职业学校录取通知书,到相应的学校就学。普通中专录取完成时间为9月中旬;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录取完成时间为11月20日前。
(四)特殊考生政策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对有关特殊考生实行照顾录取政策。具体内容见附件4。
(五)其他
在青州市外就读且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学生,或经批准后由外省、市来我市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我市所有规定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不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任何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对于高中学校擅自录取的学生,市教育局不予注册备案。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徐继中同志担任组长。各有关科室、单位按照业务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中考政策制定及工作协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普通高中的报名和录取工作;职成教科负责职业类院校“3+4”等招生工作;体卫艺科负责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政策制定和考试工作;市招考办负责普通中专及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的录取工作;市教研室负责实验操作技能科目的考试和中考考试组织等工作。考生报名、考试成绩及录取管理全部通过中考平台进行。
2.坚持审核备案制度。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方案须报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实施。
3.规范招考行为。严格学生考查科目成绩管理,实行校长签字负责制,市教育局做好审核。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加强对只毕业不升学考点、考场的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切实加强对试题、试卷的管理,在运送、保管、交接等各个环节,严格按国家保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试题、试卷安全。推荐生、艺体特长生、实验操作技能现场测试由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进行全程录像,并连同试题试卷保存至学生毕业。我市初中学籍的毕业生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按招生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4.实行阳光招生。切实落实公示和申诉制度,加强和完善社区代表(学生家长)参与监督制度。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案、各类考生录取标准及公示情况于7月20日前报潍坊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5.严肃招生纪律。未经批准,严禁任何高中学校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报名,更不允许学校擅自招生。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到初中学校或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不得以减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等不正当手段乱拉学生。严禁初中学校等阻止学生合法选择志愿学校或私自代替学生报名。任何普通高中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新生班额不超过50人)招生;积极鼓励民办高中实行小班化教学。严禁普通高中以特色项目特长生招生或其它理由在中考前录取学科优秀学生或组织学生入学。严格落实学生信息保密制度。对造成试题泄密,或在素质教育工作评价、指标生分配、报名、考试、阅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荐和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招生过程中要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6.加强宣传指导。要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初中学校要将高中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印制“明白纸”,一式两份发放给考生和家长,由考生和家长签字,初中学校留存一份备查,确保每一名考生和家长都熟知相关政策要求。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社会稳定。
7.制定应急预案。各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要求,针对要针对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等各个重要环节进行风险评估,编制评估报告,制定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发现和化解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评估报告和应急处置预案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8.明确目标责任。市教育局与所属高中逐一签订责任书,并将责任书模板报潍坊市教育局备案。
以上政策由青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6年青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6年青州市普通高中音体美特长生招生计划
3.2016年青州市高中招生音体美专业考试指导意见
4.2016年青州市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
5.2016年青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重点工作备忘录
 
 
 
 
 
 
 
青州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5日
 
 
 
 
 
 
 
 
 
 
 
 

青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1 
 
2016年青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继中 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马延波 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鼎梅 市教育局主任科员
        王景芳 市教育局主任科员
        焦永峰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陈建华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德升 市教育局总督学
        张宏一 市教育局主任科员
成 员:史振平 市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
刘瑞生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段连伟 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张来仲 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宋玉洲 市招生办副主任
 杨军山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负责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制定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

附件2
青州市2016年普通高中音体美特长生招生计划表
招生学校
音乐
美术
体育
体                    育
合计
200m
400m
1500m
跳高
跳远
三级跳
铅球
篮球
排球
乒乓球
足球
小计






















青州一中
10
10
15
2
1
2
1
1
1
 
 
1
1
 
 
 
 
5
 
 
 
 
 
 
 
15
35
实验中学
8
8
24
1
1
 
 
 
 
 
 
 
 
 
 
 
 
4
 
4
2
1
1
5
5
24
40
青州二中
12
15
17
 
1
1
1
 
 
 
 
 
 
 
 
 
 
5
5
 
 
2
2
 
 
17
44
青州三中
30
90
30
3
3
 
 
2
2
 
2
2
2
 
 
2
 
4
 
 
 
 
 
5
3
30
150
合计
60
123
86
6
6
3
2
3
3
0
2
3
3
0
0
2
0
18
5
4
2
3
3
10
8
86
269

附件3
 
2016年青州市高中招生音体美专业考试
指 导 意 见
 
今年我市高中招生音体美专业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引导学校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不断加强音、体、美教学工作,鼓励青少年学生发展特长,促进学校艺体教育健康发展。
二、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2。
三、专业考试内容
1.体育专业:考试设专项与基本素质。专项考试设田径(分设男、女子:200m、400m、15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女篮球、排球、乒乓球、足球。
基本素质考试设100m、立定跳远、原地掷铅球。
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足球执行2016年高考普体标准。
2.音乐专业:考试设声乐、器乐、舞蹈三个专项,各专项考试内容如下:
(1)声乐:演唱一首成品歌曲。
(2)器乐:演奏一首成品曲目(不包括竖笛、口琴、吉它、葫芦丝等简单乐器)。
(3)舞蹈:表演一个舞蹈节目(不包括拉丁等体育类舞蹈)。
(4)节奏、模唱。
考生从声乐、器乐、舞蹈三项中任选一项为主项,另选一项为副项。节奏、模唱为必考项。
器乐、声乐考生要求演奏、演唱曲目完整,感情充沛,音准、节奏准确,音质、音色和艺术素质好,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和较强的表现力。
舞蹈考生要求身高男子在1.70以上、女子1.60米以上,要求考试动作优美娴熟、流畅,感情充沛,能较好地把握作品风格,有丰富的表现力和扎实的基本功。
3.美术专业:设素描和色彩两项内容。按6:4的比例,折合计算考生专业成绩。
4.成绩公示。体育、音乐专业考试当场公示原始成绩。美专业考试在阅卷结束后公示成绩,最终以等级呈现。
四、报名要求
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于5月4日,由初中毕业学校统一网上报名。5月5日,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到市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农村初中音乐、美术考生只能报考招生范围内一所高中的一个专项,城区初中考生和体育考生可任选一所高中的一个专项报考。报名时,须带考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学籍塑封卡、准考证,体育考生必须交健康证明信。考生要参照招生学校的专业招生计划,只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填报专业招生计划外的志愿无效。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音乐、美术专业于5月7日在旗城学校考试
体育专业于5 月8日在旗城学校考试。
各专业统一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点
5月7日
(音乐)
上午
8:00—11:30
主项、副项,节奏、模唱
旗城学校
下午
1:30—5:30
主项、副项,节奏、模唱
旗城学校
5月7日
(美术)
上午
8:00—11:00
素描
旗城学校
下午
1:30 -4:30
色彩
旗城学校
5月8日
(体育)
上午
8:00—11:30
素质
旗城学校
下午
1:30—5:30
专项
旗城学校
六、录取办法
按1:1.5的比例发放专业考试等级合格证。
取得专业考试等级合格证的考生在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后,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等级、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根据2016年青州市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录取。

附件4
   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以下特殊考生享受相关照顾录取政策。
1.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全部为A,则将其他科目中最低的一科提高1个等级。
2.作战部队、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累计满10年,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录取时将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数、英三科中的最低一科提高1个等级。
3.驻一般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华侨、港澳台胞子女,少数民族子女,被授予“青州市荣誉市民”的外籍人员子女,录取时将其综合素质等级提高一个等级,最高提到A等级。
4.独生子女,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数最低的一科加5分后,再划分等级。
以上特殊考生政策只取最高项;其中军人子女均指现役军人子女。
5. 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听力残疾学生,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县市教育局(市区学生须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其英语成绩使用换算后的分数划分等级,换算公式为:英语分数=考生笔试项目得分×1.2。
6.驻青军人子女继续实行录取倾斜政策。

附件5
2016年青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
重点工作备忘录
序号
工 作 项 目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印发《2016年青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教育局与高中签订中考目标责任书
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4月25日
2
组织参加“3+2”、“3+4”考生网上报名
各初中学校
4月25-27日
3
组织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教研室
4月30日前
4
高中阶段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示,艺体特长生网上报名
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高中学校
5月4日
5
初中学校成立推荐工作委员会,确定推荐生名单,公示后向高中学校推荐,艺体特长生报名
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初中学校
5月5日
6
音乐、美术专业考试
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5月7日
7
体育专业考试
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5月8日
8
初中学校组织考生网上报名
初中学校
5月10-11日
9
组织中考报名确认
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5月12-13日
10
初中学校收集、整理毕业生标志性成果,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公示结果
初中学校
5月15日前
11
报名数据库上报潍坊教育局
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5月17日
12
组织体育与健康考试
体卫艺科
5月22日前
13
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6月11-14日
14
录取3+4志愿
潍坊招办和高教科
7月上旬
15
普通高中录取
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7月中旬
16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录取
职成教科
7月下旬至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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