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教育局文件
荣教字〔2014〕16号
荣成市二○一四年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各学区、市直有关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根据威教体字[2011]1 号及威招考办〔20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今年初中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试对象及项目
201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考试项目为男 1000米/女 800米(21分)、技巧(21分)、掷实心球(14分)和立定跳远(14分)等四项,满分70分。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办法
4月23日至28日六天进行考试(如果因天气或其他原因无法考试,另行通知)。
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考点设在高中学校,教育局组织一个考试小组按考试日程到各高中组织考试。各初中要按时组织考生到指定考点报到。
三、免考与缓考
(一)免考
因身体残疾不能参加测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考(须有残疾证),
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因心脏疾患、伤病等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应申请免考(具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考试成绩按满分的 60%(42分)计算。参加测试,但单项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的,该项成绩按单项满分的 60%计算。
(二)缓考
因生理、突发事件等情况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的当天申请办理缓考。缓考的考生于5月10日上午8时到荣成三中体育场参加补考(已考部分成绩无效,四项同时重新测试),缓考办法与正常考试相同。仍不能参加补考者,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成绩按满分的60%计分。
考生的免试材料要于4月22日前交招生办。
四、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场地器材及测验规则依据《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规定执行。
(一)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1.场地器材:考试场地采用标准跑道。
2.采用不分跑道的方法进行,每次测试人数一般为16人。
3.采用站立式起跑。测试时不准穿钉子鞋。
4.执行计时和确定成绩按田径竞赛规则的单项规定执行。
(二)掷实心球
1.动作规定:实心球重量为2公斤。原地投掷实心球,双手持球于头后正上方向前投掷实心球。可双脚左右开立向前投掷实心球、双脚前后开立上一步向前投掷实心球。投掷后,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
2.测试及评分方法:每人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立定跳远
1.动作规定:双脚自然分开站立,站立在起跳线后,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原地双脚同时起跳双脚落地,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测试时不准穿钉子鞋。
2、测试方法:使用仪器测试,每人跳2次,以2次中最好成绩为最终成绩。
(四)技巧
1.动作规定:
男:头手倒立→团身前滚翻→交叉转体 180 度→后滚翻→鱼
跃前滚翻→挺身跳。
女:前滚翻→交叉转体 180 度→后滚翻→肩肘倒立→经单肩
后滚翻成跪撑平衡→跪立→跪跳起→挺身跳。
2.评分办法:每人测试1次,3位评委同时打分,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取中间成绩为最终成绩。在完成动作过程中,根据动作规格的完成的情况,视其所完成动作的熟练程度及身体的协调性给予评分。
五、组织考试
1、考务人员在考试期间必须佩戴工作证,不接待来访,不串组,携带的通讯工具要上交,自觉地维护考试秩序。
2、高中学校按要求选配好规定的人员,准备好必要的考试场地、考试用具、接通场地电源。
3、考试期间对考场实行全封闭管理。开考前10分钟,安全保卫人员要对考试场地进行清场,非考务人员禁止进入考试场地,考场周围严禁围观。各高中要在考场边上设定一个候考区域,考生在候考区接受管理。
4、考试当天,各初中学校要组织考生按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参加检录。
5、严格身份验证制度, 考生入场时要进行人、对照表两对照,不符者禁止入场。
6、考生在检录处安排考试顺序并发放号码布,考生戴号码布参加考试。
7、考生着装要统一。服装上不能有明显的数字、字母、人物等标识,不允许佩戴手表、手链、头花、膏药等物品,场地内如发现佩戴上述物品者按违纪作弊处理。
8、考试期间考生不准随意出入考场(包括上厕所),否则将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考生在场地内要自成队列,不准乱跑,不大声喧哗。
9、考生的成绩当场公布。
10、每组考生考试结束,考生成绩表由领队带回检录处保存。
11、每个考点要安排医务人员值班,确保受伤考生得到及时医治。
六、加强领导
体育考试的成绩列入升学总成绩,深为广大考生及家长所关注。为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教育局将会同监察部门,成立监察小组,对每个考点的考试纪律、安全保护等工作进行监察,确保考试工作在公开、透明、准确、无误的情况下进行,坚决杜绝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对工作人员、考评人员等有徇私舞弊、协同作弊行为的,一经查明,将严肃处理。对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将当场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为零分。为了增加体育考试工作的透明度,教育局的举报电话为:7562344。
附件:1. 威海市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评分标准
2.工作人员守则
3.考生须知
4.考生违规处理规定
荣成市教育局
2014年3月3日
附件1
威海市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评分标准 |
男1000米 |
女800米 |
分数 |
|
男 |
女 |
分数 |
3′50″ |
3′41″ |
21 |
立定跳远(米) |
实心球(米) |
立定跳远(米) |
实心球(米) |
3′55″ |
3′46″ |
20 |
2.43 |
10.2 |
1.93 |
6.7 |
14 |
3′59″ |
3′50″ |
19 |
2.36 |
9.5 |
1.88 |
6 |
13 |
4′04″ |
3′55″ |
18 |
2.29 |
8.1 |
1.82 |
5.3 |
12 |
4′09″ |
4′00″ |
17 |
2.21 |
6 |
1.76 |
4.5 |
11 |
4′14″ |
4′05″ |
16 |
2.14 |
4.3 |
1.7 |
3.8 |
10 |
4′18″ |
4′09″ |
15 |
2.07 |
3.6 |
1.64 |
3.1 |
9 |
4′23″ |
4′14″ |
14 |
2 |
2.9 |
1.59 |
2.4 |
8 |
4′28″ |
4′19″ |
13 |
|
|
|
|
|
技巧:
在完成动作过程中,根据动作规格的完成的情况,视其所完成动作的熟练程度及身体的协调性给予评分。
优秀:21-20分 良好:19-17分
一般:16-14分 较差: 13分
附件2
工作人员守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二、遵守测试纪律,服从领导,听从调配。
三、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要佩戴统一证件,认真负责,办事公正。对不良现象敢于提出批评。
四、工作期间,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态度严肃认真,不受外界干扰。
五、爱护考生,说话和气,测试事项应及时向考生讲清。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考前认真检查场地、器材是否符合测试规定;测试中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认真履行各项测试手续。
七、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时,提前向考评组长请示,并经上报批准后方准离开工作岗位。
八、严守工作纪律,不串组,不吃请,不受贿,不徇私舞弊。
附件3
考 生 须 知
一、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在初中学校的统一组织下,提前3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凡检录不到者,以弃考处理。
二、测试过程中,考生如对测试成绩有异议,须在30分钟内向检录处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三、考生进入测试现场后不得擅自离开,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考批准同意方可离开。
四、4项测试完后,考生要按退场通道及时离开考试场地,不得在考试场地逗留,不得在场地外大声喧哗。
附件4
考生违规处理规定
为加强我市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业考试工作管理,规范考试工作人员处置考场违规行为,严肃考试纪律,教育广大考生遵纪守法,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
(一)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测试的;
(二)测试中与他人交换号码牌的;
(三)测试工作人员协助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四)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体育与健
康考试;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三、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四、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违纪、作弊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向违纪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