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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武汉中考报名与填报志愿时间方式

来源:武汉市教育局 2015-4-11 21:39:34

报名与填报志愿

2015年中考实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采取考前分类填报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5日8:00至5月9日20:00。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填报的志愿进行确认。中心城区考生直接在网上确认,新城区考生在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上确认。

5月23日至7月31日,考生可通过武汉招考网(www.whzkb.cn)查询填报的志愿信息。

(一)报名

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2.户籍在中心城区、学籍在新城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户籍在新城区、学籍在中心城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持户口簿、身份证和相关学籍、成绩证明等,到户籍所在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单独办理报名手续。

3.户籍在我市、学籍在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回我市升学的,持户口簿、身份证和相关学籍、成绩证明等,到户籍所在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单独办理报名手续。

4.户籍和学籍均在外地的考生,不能在我市报名。

5.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学校在读学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均不允许报名。

6.“绿色证书”教育、工读教育类别的考生,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武教基〔2015〕12号)的相关规定参加考核。

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武汉招考网进行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由学校或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发给考生,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同时通过“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短信特服号码为“10639678”)发给考生或其监护人。

(二)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两类。

1.中等职业学校类(以下简称中职类)属提前批。报考中职类的考生,可分别在“3+2”、五年一贯制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各选择1所学校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内,并填报相应专业,选择“是否服从调剂”。选择了中职类志愿的考生不能再填报其它志愿。

2.普通高中学校类(以下简称普高类)设4个批次。报考普高类的考生,可按以下批次选择学校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内。

(1)提前批:民办普通高中,设1个志愿。

(2)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设1个志愿。

(3)第二批:市级示范高中、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单列的国际部及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省级示范高中(市十五中、东湖中学、湖大附中、市十九中、常青第一中学),设3个志愿。

(4)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市级示范高中(钢城十六中、市七中、市三十九中、光谷二中),设3个志愿。

选择普高类的考生还可填报1所“3+2”、五年一贯制学校志愿和1所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并填报相应专业,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三)招生范围

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中心城区招生;新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区内招生。严禁新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中心城区低于普高资格线的考生。

武汉市民族中学、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省级示范高中的国际部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所在学校招生范围一致。

(四)其它

1.2015年继续推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具体办法详见《市教育局关于安排2015年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计划的意见》。

2.分配生候选考生须报名参加中考,且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高中学校。第二批次学校的分配生候选考生不能填报第一批次学校志愿。分配生招录办法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5〕19号)执行。

3.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报考具有市体育艺术特色高中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测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或面试,取得资格后方可填报相应志愿。

4.具有体育后备人才、体育特长、音乐特长、美术特长资格的考生,必须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对口招收的学校。不对口填报的,视为放弃其资格。

5.具有“宏志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中填报具有招收“宏志生”资格的学校,否则视为放弃其资格。

6.根据教育部关于外国语学校可单独提前招生的有关精神,拟报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除外)须参加该校报名前组织的测试,测试成绩在前200名的考生有资格填报该校志愿(单独填报),与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同划线,提前录取。未被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提前录取的,仍可根据填报的志愿参加录取。

7.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二中、武钢三中、省实验中学继续进行网上招生工作试点,“网上招生”资格生的资格认定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4所普通高中网上招生试验管理的通知》(武教基〔2015〕20号)执行。

8.分配生候选考生、“宏志生”、“网上招生”资格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不得交叉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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