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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武汉中小学创新素质实践行优秀作品评选及获奖学生升学优录工作

来源:武汉市教育局 2013-4-11 9:22:26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武汉中小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学生优秀作品评选及初中毕业年级获奖学生升学优录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武汉化工区社会发展局,局直属有关学校:

经研究,决定于4—5月开展2013年全市中小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学生优秀作品评选,并继续实行初中毕业年级获奖学生升学优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优录政策

1.初中毕业年级:评选200名市级获奖应届初中毕业生,并对其实行本年度中考总成绩加5分的优录政策。

2.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高中:评选600个市级获奖作品,其中一等奖100个、二等奖200个、三等奖300个。

二、参评作品条件

参评作品分为文字、发明创造和信息技术等三类。在符合《武汉市中小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的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作品要求。文字类作品正文(一式3份),首页须注明作品名称、学生姓名及所在学校;发明创造类作品须提供实物或模型(1件),并附作品构思及使用说明(一式2份);信息技术类作品须提供光盘或U盘(一式2份),并附操作说明(一式2份)。各类作品创作均不得超过3人,合作学生以本校同年级学生为宜。所有推荐作品的印制、装订力求节俭;作品内容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及能力水平一律不应含有涉及学生个人信息的文字或图片。

2.立项要求。在启动初期(不迟于2012121日)取得由学校签发的创新素质实践行作品立项审核证明(注明作品类别、名称、启动时间、创作者等),作品研究周期不少于3个月。

3.资料要求。有完整的原始实验记录、调查访谈原始记录、制作过程记录等佐证材料(资料)。

4.立项证明及原始佐证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留存备查。

三、评选方式及程序

根据学段不同,活动采取两种评选方式。其中,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优秀作品采取定额推荐、差额评审的方式进行,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高中学生优秀作品按照等额推荐、市级认定的步骤实施(市级分配名额见附后12。具体程序为:

1.学生申报。由学生填写《市级推荐作品登记表》(见附件3)自主申报。

2.学校初评。由学校对学生申报作品组织初评,择优确定名单,并在学校大门口显著位置公示。确认无异议后,由学校向所在区教育局推荐。

3.区级复评。由各区教育局对各校推荐上报的作品组织评审,根据市级分配名额,确定本区初中毕业年级参评学生和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高中获奖作品,并在区内及有关学校公示。

4.材料申报。区级复评工作结束后,由各区教育局将确无异议的评审结果按学段、作品类别及优次顺序,填报《市级推荐作品一览表》(见附件4—5,一式1份,excel格式文档)、区级推荐报告(含区级评审时间、程序、评委、结果、公示等情况),49日(周二)连同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作品、各学段学生《市级推荐作品登记表》(一式1份),一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具体时间见附件6)。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市教育局直属有关学校按程序完成后,由各校直接将上述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5.市级评定。由市教育局组织对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作品进行集中评审,组织前200名入围学生面试;对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高中推荐获奖作品予以认定。

6.社会公示。市教育局在局政务网(www.whjyj.gov.cn)、有关市级媒体和所在区、校,对拟获奖学生及作品名称同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表彰认定。待公示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对无异议的获奖学生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同时,对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享受的优录加分政策予以认定,并作为高中招生录取依据。

8.证书发放。4月下旬,市教育局将获奖学生证书发放到区。各区及时将证书发放到校,督促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中学54日前、小学61日前)将证书发放到获奖学生。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区、校要在坚持 开展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创新素质实践行优秀作品评选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升学优录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2.认真组织评审。各区、校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程序公正严谨过程公开透明。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行风监督员和学生家长代表等参与评审工作,增强评审结果公信力,力求取信于学生、家长和社会。

3.鼓励创新实践。各区、校要鼓励学生通过社会调查、发明创造、信息技术等多种形式参与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真正评选出能够反映新时期我市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作品。

4.突出诚信教育。各区、校要在学生、教师、家长中广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突出道德品质教育尤其是诚信教育,提升诚信素养。

5.强化宣传监督。各区、校要加大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宣传力度,让广大学生、家长知晓评选程序和相关要求,争取学生、家长对该项活动的支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时接受、处理人民群众的投诉和举报。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市教育局设立举报受理电话:65608452;各区教育局要相应设立举报受理电话,并面向社会公布。

6.严肃责任追究。对在评选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其它失实、失信等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市教育局将依据情节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当事人及所在单位的责任。其中,对违纪违规学生,取消其参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并将违纪情况计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纪违规的校长、教师,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对违纪违规的区、校,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本年度市级评优评先资格的处罚。

附件:

1.2013年全市初中毕业年级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市级推荐名额(学生数)分配表

2.2013年全市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高中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市级推荐名额(作品数)分配表

3.2013年全市初中毕业年级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市级推荐作品登记表

4.2013年全市初中毕业年级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市级推荐作品一览表

5.2013年全市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高中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市级获奖作品一览表

6.2013年全市中小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市级推荐材料收录时间安排

                                                                                                                                二一三年三月

 

附件1

2013年全市初中毕业年级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市级推荐名   额 (学生数)分配表

单位

 

西

武汉开发区

东湖开发区

武汉化工区

局直属中小学及

其他

分配名额

27 

16 

18 

14 

29 

16 

17 

12 

26 

27 

15 

250 

 

附件2

2013年全市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高中创新素质实践行优秀作品

推荐名额(作品数)分配表

    

    单位

分配

名额

(作品数)

西

武汉开发区

东湖开发区

武汉化工区

局直属中小学及

其他

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高中分配名额

一等奖

9

6

7

5

11

6

7

4

1

4

5

9

10

2

4

1

9

100

二等奖

20

14

15

11

23

12

14

9

2

6

13

19

20

4

6

1

11

200

三等奖

30

20

22

16

34

17

21

14

5

11

20

30

30

7

10

1

12

300

 

附件3

2013年全市中小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

市级推荐作品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学号(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填写)

照 片

1寸彩色近照

所在学校及班级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参加区、校

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

情况

学校推荐理由:

推荐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教育局初审意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意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为一生一表(一式一份),合作作品学生须单独填表。

2.本表应放入学生成长记录袋。

附件4

2013年全市初中毕业年级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市级推荐作品一览表

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号

所在学校及班级

作品名称(含副标题)

作品类别

备  注

注:本表为汇总表(一式一份),按照作品类别(文字类、发明创造类、信息技术类)和区级评审结果优

次顺序填报,并提供excel格式电子文档。

附件5

2013年全市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高中“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

市级获奖作品一览表

区教育局(局直属中小学)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所在学校及班级

作品名称(含副标题)

作品类别

奖等

学段

备注

注:本表为汇总表(一式一份),按照作品类别(文字类、发明创造类、信息技术类)和奖等,从小学至

高中、低年级至高年级的顺序填报(每张表格均须盖章)填报,并提供excel格式电子文档。

附件6

2013年全市中小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市级推荐材料收录时间安排

时间

地点

收录单位

49日(周二)上午

常青第一学校新校区(常青花园十四小区)

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湖开发区、直属学校

49日(周二)下午

江岸区、江汉区、口区、汉阳区、东西湖区、武汉开发区、武汉化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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