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3年中考中招工作进行总结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各中考报名点、高中阶段招生学校:
在2013年中考中招工作中,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秉持“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改革创新,全面、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公平公正,圆满完成了今年的中考中招工作任务,向全市人民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地答卷。为认真总结经验,发现不足,不断提高中考中招工作管理服务水平,现要求各单位围绕下列议题对2013年本单位中考中招工作进行认真总结:
一、初中毕业学校(中考报名点):
1、为提高高中阶段升学率,各单位在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实行中考中招工作目标管理与落实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与不足之处;
2、实施阳光工程,实行“八公开”、“八公示”情况;
3、开展升学指导与招生政策培训、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的情况;
4、严格执行中考中招生源学校 “四不准” 工作纪律情况;
5、对我市中考中招工作的意见、建议及其他。
二、高中阶段招生学校:
1、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六不得”情况,尤其是普高择校生招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情况;
2、中职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建立招生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招生队伍建设,加强中职招生宣传,尤其是努力提高中职新生报到率和巩固率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3、对我市中考中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其他。
各单位总结要写出自己的特色,并将总结材料1份(A4规格)于2013年12月2日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县、区属学校总结材料随县区教育局总结材料一并由各县、区招生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同时另将总结材料电子版传至市教育考试中心邮箱:26953119@qq.com。
特此通知。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