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送生、推荐生是如何录取的?
1、拥有保送生、推荐生资格的考生(以下简称“保推资格生”)在报考所保送、推荐的学校时,享受优先录取的政策。保送生录取先于推荐生和普通考生。保推资格生均可报且限报一个保送、推荐志愿,即一批次学校“保推资格生专属志愿”(必须为计划内志愿),其他志愿按普通考生志愿填报,不享受保送生、推荐生政策。
2、按照“成绩排序”的原则,在保送生、推荐生录取前,通过保送生、推荐生指标分配系统,在分配给初中学校的保送生、推荐生名额范围内,根据保推资格生填报的“保推资格生专属志愿”(必须为计划内志愿)、录取成绩等条件,筛选出各初中学校保推资格生中入围的保送生、推荐生,即拿到报送、推荐名额。
保送生入围考生录取成绩不低于一批次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优先被所填报的一批次学校保送。
推荐生入围考生,录取成绩加30分参与推荐志愿的学校录取。录取时,首先在高中招录系统中对入围推荐生的推荐志愿作相应技术标示,与普通考生一起划线投档。推荐生入围考生,如在投档录取前,所报推荐志愿的学校招生计划已录满,则自动转为普通考生,以正常录取成绩重新确定投档顺序参与投档录取。
未能入围保送生、推荐生的保推资格生自动转为普通考生参与下一阶段的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