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中学毕业生升学去向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 乌教职成〔201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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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中学:
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正在进行,为确保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实现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4:6的招生比例,做好2013年普通中学毕业生升学去向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监测统计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教育局一是要履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责任书相关职责,督查辖区所管初中学校完成95%的高中阶段升学任务;二是要加大中等职业教育宣传力度,使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学生到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就读;三是要督促各中学校认真填写《乌鲁木齐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及去向统计汇总表》或《乌鲁木齐市2013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去向情况统计汇总表》,汇总后并于9月1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职成教处。
二、各初中学校一是要高度重视初中毕业生分流工作,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在全面分析学生个性特点、学习状况的基础上,指导和帮助学生做出适合其发展实际的选择。积极动员未升入普通高中学校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确保完成本学校高中阶段入学率95%的任务;二是要认真填写《乌鲁木齐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及去向统计汇总表》(附件1),于9月10日前报所属区(县)教育局,对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市教育局将继续予以表彰奖励。
三、各普通高中学校一是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控制规模,控制班额,完成招生任务。努力实现20%以上的未升学高等院校的学生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二是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认真填写《乌鲁木齐市2013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去向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2),于9月10日前报所属区(县)教育局。
各单位,该文件统计数据将作为2013年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表彰依据,请各区(县)教育局认真统计并汇总,按时上报;各局属中学于9月15日前直接上报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各单位汇总数据电子稿发送至邮箱:wlmqzyjy@126.com,加盖公章的纸质数据报送市教育局职成教处410办公室。
联系电话:8810410 联系人:赵江华
附件:1.乌鲁木齐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及去向统计汇总表
2.乌鲁木齐市2013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去向统计汇总表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