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报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市直中学:
现将《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考工作的紧急通知》(襄教文〔2013〕3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初中组织专班,加强宣传引导,按文件要求的时间,认真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考工作。
老河口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襄阳市教育局文件
襄教文〔2013〕31号
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社会事务)局、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保证2013年初中毕业生按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现对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以下简称“中考”)报考工作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中考报考的宣传引导工作。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近年来,个别地方和少数学校不严格执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实施方案和初中毕业生毕业标准,放宽毕业证颁发条件,为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和未读完初中三年时限的学生发放毕业证和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影响了义务教育成果的巩固提高。目前,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各地、校要引导学生及家长及时学习《襄阳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让家长和学生了解参加考试、考查、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是教育部门认定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业的基本要求和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凡是未参加考试、考查、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中任一项都不具备学业毕业条件,也将无法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中考报考资格审查工作。
201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注册学校报名参加中考,报名工作在3月中旬完成。3月下旬,各地招生考试部门要及时将报名库送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审查学生报考资格。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要确保每一名获得省编学籍的毕业生都能参加考试。各地、校要切实做好审查后的整改工作,对流到外省、省内的外地区尚未办理转学的学生,学籍所在学校要立即督促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对流失的学生,各初中要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及时进行劝返并动员学生报名参加中考。
三、严格执行中职学校春季招生有关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从2013年起,中职学校春季招生一律不得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凡已进入中职学校学习的学生,县市区教育局要负责协调学生回原初中继续学习,所在学校要做好学生中考报名工作。
四、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完成情况备案制度。
从2013年起,学生参加中考后,市教育考试部门要将参加考试学生成绩库分县(市、区)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7月15日前,各县(市、区)以校为单位将本地初中毕业生毕业证和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发放学生数据库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将通过两库比对,通报各地情况,对随意放宽学生毕业条件的县(市、区)和学校进行通报,并责成整改。
五、对学业水平考试报考情况实施目标管理。
各地要组织引导所有初中毕业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将学业水平考试报考情况纳入学校教育工作年度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凡是学业水平考试学生参考率低于98%的,其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应认定为不合格。从2013年起,市教育局将对各地考试、考查科目参考率实行排名通报,并将中考参考率和初中三年巩固率纳入县(市、区)教育局和县(市、区)党委政府教育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襄阳市教育局
2013年3月7日